你好,同学,老师看了列示没问题的
老师,这月员工报销差旅费,有4张火车票,合计金额779元,我计算[779÷(1+9%)x9%]应抵扣进项税64.32元。老师这样计算是正确的吗?
老师,12月份我们销项税额是580897.22元,进项税额是628052.62元 12月份进项发票我认证 了5864315.16元,进项发票来的时候我做的是借待认证发票628052.62 认证之后我做的是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5864315.16贷方是应交税费待认证5864315.16元 ,我是不是少做了一些分录啊,因为我查看12月份的时候发现这科目上都有余额
你好老师:我2-10月进项税额合计130635.24元,我之前没记入帐上,我于10月记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0634.24元,贷应交税费一进项税额,2-7月开出专票,8月记了一笔借:应交税费一销项税额56170.24元,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6170.24元。10月开出一笔专票: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42028.06元,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2028.06元。我现在对了帐本上的进项税、和销项税额税和税务平台上每个月进项销项税都相符。现在我帐上进项税额为21897.88元,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2436.94元。税务平台上我进项税的余额实际为53334.82。这个是正确的吗
老师帮忙看看我这个算法有问题吗? 2月份应交税费 销项税额382718.45元 进项税额79207.96元 这个月应交税费销项-进项的差 是303510.48元 附加费=差额×0.12也就是 303510.48*12=36421.26元 合计2月份应交税费36421.26+303510.48=339931.74元 是否正确?
老师,你好,本月销项税额是233719.96元,进项税额是9955.38元,本月应交增值税是223764.58元。月末结转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23764.5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23764.58,分录这样写有问题没,麻烦老师帮忙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