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计算每个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对于A项目: 其他费用限额 = 90万元 × 10% = 9万元 由于A项目的实际其他费用为10万元,超过了限额,因此只能按照9万元进行加计扣除。 对于B项目: 其他费用限额 = 100万元 × 10% = 10万元 B项目的实际其他费用为12万元,也超过了限额,因此只能按照1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 接下来,计算该企业研发费用可以用来计算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总额: 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总额 = A项目的其他费用限额 + B项目的其他费用限额 = 9万元 + 10万元 = 19万元
例1: A企业(非科技型中小企业)2018年委托非关联境外B企业研发,假设该研发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条件。A企业支付给B企业110万元;A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120万元。 A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110×80%=88万元 A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部分:120×2÷3=80万元 A企业可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为80万元(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 2018年,A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120+80)×50%=100万元。 请问这道题的最后,(120+80)×50%是什么意思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相关费用如何加计扣除?高新企业和非高新企业有什么区别吗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21年度至2022年度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业务如下:(1)2021年2月1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一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专利权一项,截止5月31日,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费用20万元,工资费用15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经测试,该项研发,动已完成研究阶段。(2)2021年6月1日,该研究已进入开发阶段,其中乙领用材料25万元,职工工资12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共计30万元。(3)2021年7月30日,该项研发活动已经完成,最终形成了专利权,并于投入使用。该专利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请写出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企业2021年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为210万元,当年甲企业委托境外乙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条件,且研发活动未形成无形资产,甲企业支付乙企业委托研发费用120万元。 【解析】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80%计算 =120×80%=96(万元)<210×2/3=140万元, 甲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为96×75%=72(万元)。 老师您好,这最后加计扣75的政策是企税的哪个
老师您好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委托进行研发活动 假如先不考虑其他 制造业的话 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1000万的80%计入研发费用 那么加计100%扣除 应该调减800万 问题1 花费的1000万中另外200万计入其他费用当期扣除了 不需要调整 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问题2 800万计入研发费用了在当期申报的时候调减 还是汇缴才需要调减
老师,这里面不是要(90-10)*10%除以1-10%吗?
对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的总和。由于题目中并未直接给出这两项研发活动A和B的五项费用之和,我们假设这些费用已经包括在研发费用中,并且除了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外,其余部分均为这五项费用。因此,A项目的五项费用之和为90万元 - 10万元 = 80万元,B项目的五项费用之和为100万元 - 12万元 = 88万元。 接下来,我们根据规定计算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根据公式: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 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 × 10% / (1 - 10%) 将A和B项目的五项费用之和相加,得到全部研发项目的五项费用之和为80万元 %2B 88万元 = 168万元。然后代入公式计算限额: 限额 = 168万元 × 10% / (1 - 10%) = 168万元 × 10% / 90% = 168万元 × 0.1 / 0.9 ≈ 18.67万元 最后,根据规定,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A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为10万元,B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为12万元,两者之和为22万元,大于计算出的限额18.67万元。因此,该企业研发费用可以用来计算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限额值,即18.67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计算是基于题目中给出的假设和简化,实际计算中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化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