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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2021年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为210万元,当年甲企业委托境外乙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条件,且研发活动未形成无形资产,甲企业支付乙企业委托研发费用120万元。 【解析】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80%计算 =120×80%=96(万元)<210×2/3=140万元, 甲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为96×75%=72(万元)。 老师您好,这最后加计扣75的政策是企税的哪个

2022-08-19 09: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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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09:33

你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规定,关于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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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规定,关于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022-08-19
你好,同学。 120%2B80是整体的研发费用,50%是加计扣除的优惠。
2020-10-03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从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从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023年甲企业(非制造企业)研发费用账户中的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5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20万元,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70万元(均未形成无形资产),具体计算如下: 境内研发费用:甲企业境内研发费用为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5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5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20万元,合计75万元。按照规定,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75万元×100%=75万元。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支付境外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70万元。按照规定,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70万元×80%=56万元。 因此,说法正确的有BC选项。
2024-06-25
同学你好,加计扣除的金额,是上述两者孰小为基数来计算的,是的。
2022-09-18
你好; 是的; 这个委托方的专利这些; 可以记入研发费用支出的 ; 需要受托方的 辅助账的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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