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答案如下, 汇算清缴没有取得发票调增填写: 汇算清缴的时候没有发票的成本填写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二、扣除类调整项目,(十七)其他栏次纳税调增。 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可以好评吗?谢谢

老师 我想问一下 如果我们有一部分支出无法取得成本票 我入账是一直挂其他应收款吗? 到汇算清缴的时候 咋个区分我这部分成本单独调增呢?
老师,我想问一下 ,房租没有发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的时候应该填哪一列
老师您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未按时取得成本发票,需要做纳税调增,需要写在哪个表的哪一行里?
老师。请问下,之前暂估的成本,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取得发票,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调增,这样,怎么做分录吗?
老师您好,我想问下,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没有发票部分纳税调增了,现在发票到了,还需要重新申报年报吗
像全托管电商代运营店铺(含销售、退换货、收款、推广、设计、客服、数据、售后)收取服务佣金,一般开的发票开生产生活服务二级明细开经纪代理服务,还是企业管理服务还是信息技术,才合规
请问老师,本月缴纳上月的社保,那么每年6月份调整社保基数,是7月份缴纳6月份社保的时候按照新的基数缴纳吗
老师 我调账 3月份的主营业务成本红字了需要怎么调呢
您好老师,公司购买工服,员工承担一半,从工资扣,员工那部分是不是计入其他应收款就可以
老师 25年项目成本结转有误 项目已完工 应全部结转 但实际未全部结转 26年如何调整
老师,单位可以找企业把电子承兑贴现了么?这种账怎么做?
您好老师:我们在销售方采购货物日期分别是5.22—5.23号。6.1—6.2号两批。销售方说他家现在没有进项,要先开61—6.2号的。我们提出先开5.22—5.23号的,但是他家说不能先开5.22—5.23号的,他家的货是从不同厂家进货,这和给我们开销售发票有关系吗?
我公司土地面积8306.55平方米,17年买的,税率是4,请问2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收到一笔别的单位暂放我单位的账款,之后还要还回去,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吗?
你好,一个施工项目设计费可以做项目成本吗
老师,职工薪酬明细调整表,不需要调整的情况下,还写吗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好的,明白了,老师,银行付款手续费没有取得发票,要调吗
严格来说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需要纳税调增的,我们公司是找银行开了发票,而且一般手续费是可以开专票抵扣增值税的。具体可以参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老师,不好意思,还得问一下,刚刚说的那个应付职工明细调整表中,填账载金额的地方应该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还是借方
借方是实际支付的,贷方是计提的,账载应该填在贷方
明白了,老师,那保险什么的,也填贷方吗
什么保险呀?你是说职工保险和医疗保险吗?一样的道理呀
就是账载金额是贷方合计,实际发生额是借方,税收金额是实际发生额,如果在汇算清缴之前发放了,税收金额就是贷方合计,实际发生额也是贷方合计,如果汇算清缴之前,还没发放之前计提的工资,就相当于我贷方大于实际借方发生额,那我就要调增,对吗
是的,同学理解的非常正确
老师,如果公司,正常每个月都计提养老和医保保险,但是养老和医疗保险,一直没缴纳,一直属于欠费状态,那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具体规定如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仍未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同学,请参照上述规定, 如果对回答满意,可以给个好评吗?
明白了,和工资那个一样,没交的,就不能算,什么时候交了,什么时候可以作为费用
但是该计提还是要计提
是的,是的,就是这个意思
理解了,谢谢老师
不客气,满意我的回的,记得好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