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库存商品 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我们应付供应商3万,扣除保证金1万元(合同到期时在付给供应商),实际付了2万,怎么做分录?这一万做为保证金,这种情况可以开收据给供应商吗?
老师,付款给供应商,供应商没有开发票来,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后期供应商开发票来了,借:库存商品,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预付账款。是这样挂账吗?
老师您好,请问我们公司对供应商的罚款,我们从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扣除,我们扣除的金额供应商不给我们开票,这样可以吗?
我们是中间商,服务由供应商直接服务客户,但供应商开发票给我们,我们支付货款给供应商,然后我们再加金额开票给客户,客户再付款给我们,这样操作是合规的吧,没有涉及到发票的虚开吧
付供应商货款,付现金,金额2万,供应商开增值税发票给我们,这样怎么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