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没有写到程序不对呀(如果丙没参加就决议了是不对的),丙也参加会议的他不同意就没有通过决议,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者会议的表决结果没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通过比例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这一结论与“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规定,如何理解,二者没有冲突么?在我看来,前者的做法不正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么,为何一个是决议无效,一个是撤销决议?
2022年6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只手机对外出售,价格不得低于5000元。乙的初中同学丙有意购买,但问乙能否以4000元的价格便宜出售。乙碍于同学情面,擅自做主,以甲的名义以4000元将该手机卖给丙。根据《民法典》,关于该手机买卖合同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B.该买卖行为无效,因为乙和丙构成恶意串通 C.该买卖行为可撤销,因为乙对丙构成欺诈 D.该买卖行为效力待定,因为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关于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的辨析 老师,这道题因为有“甲授权乙”,说明是代理,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故而善意第三人在这里不能适用。 如果题目换成:甲借手机给乙用,乙转手卖给了丙,那么丙就适用善意第三人,以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了这个手机的所有权。此时是无权处分。我的理解对嘛?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出租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处理 B.一般决议事项,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实行按出资比例的方式,经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处理 C.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D.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可以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答案】C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出租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处理 B.一般决议事项,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实行按出资比例的方式,经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处理 C.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D.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可以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 : C
乙拾得甲丢失的手机,以市场价500元出让给不知情的旧手机经销商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9年) A.乙拾得手机后,甲即失去手机所有权 B.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但应向丙支付500元 C.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D.甲有权请求乙给予损害赔偿 【答案】CD 【解析】(1)选项AC:乙不能取得手机的所有权,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2)选项B:甲是否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取决于是否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丙之日起2年内”;甲要求返还时是否需要向丙支付500元,取决于丙是否“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 问题:善意取得制度,是不是只有地役权、土地经营承包权和动产抵押权有? 其他情形下没有善意取得制度呢?比如说遗失物、留置权
老师,增值税税负和增值税税负率是一个意思吗?还是两个意思?怎么区分
请问乡村企业老板捐款给村里孤寡老人几万元,这笔钱在企业里怎么做抵扣
为什么教材所得税是营业利润*25%,这个题又是税前利润*(1-25%)
领用已计提过减值准备的原材料,咋做账,比如,原材料账面价值80,已计提减值准备20,全部领用,
存货期末计量,如果原材料用来出售,那可变现净值以该材料的估计售价-销售税费对吧
老师,劳务合同的个税如何计算和缴纳?全国是一样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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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3月购买的原材料,2024年4月才发现未入账,就做在了2024年,税务来检查,该怎么说明情况呢
老师,制造行业在未生产期间产生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能在下次生产产品的时候计入成本里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