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算没有发下去。
汇算清缴里的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里工资薪金支出的账载金额是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贷方发生额,实际发生额是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但是12月份的工资要在2021年的1月份才发放,那贷方发生额是要比借方发生额大的?那汇算清缴的时候怎么填写呢?
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科目合计是1078153.56元,但是管理费用里面的工资➕稿酬合计是1076956.98元,差1196.58,请问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账载写多少,实际发生额写多少呢,这个数是不是影响期间费用明细表里面的职工薪酬数
老师,现在发现21年的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工资薪金明细表里面,工资薪金数据填写成应付职工薪酬总的金额了,纳税调整明细表里面也体现出来了,这家刚成立不久,没有业务,是亏损的,不涉及税款,需要改过来吗?有没有风险
工资薪金有部分是销售人员工资,记入了主营业务成本里,在所得税汇算清缴里,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里,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和税收金额,是填写明细账里的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累计数,还是填写个税申报系统里面的本年累计数?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去年刚成立的,去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有3万,但现在公户里暂时发不出这么多工资,把工资记到其他应付款里挂起来,这样算不算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里的“实际发生额”和“税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