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会计上是分摊到15个月。 会计与税法有差异,税法是首付实现制,规定如下: 税法上的处理具体可以参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房屋约定免租期,应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企业所得税的租金收入;但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按包含免租期的租赁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提问#老师,我们公司做了空调租赁业务,都是一次性收一年的租金,这个收入的确认我是不是得分月确认,账务怎么处理呢?比如说我我现在是开120万的发票,收了120万的款,但是这部分收入是未来一年的收入,我是不是就每个月确认10万的收入,剩下的那部分收入怎么做账呢?
你好,老师请问一下,我公司收取的租金假如是12万,我做账是:借:银行存款12 贷:预收账款12,然后开出12万的发票,我确认收入 ,想问一下,我的税款是按12万的交,收入我要按月确认,怎么做分录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2021年4月1日后改为15万元,2023年又改回为10万),免征增值税。 然后在个人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减按1.5%征收增值税 按道理来说出租房屋也属于出租不动产 所以请问老师这个能解释一下其他个人是什么情况
老师,这三个题怎么做会计分录?..甲公司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2021年到2022年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21年3月1日,甲公司将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写字楼,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给乙公司,租期18个月,每月租金为125万元。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16000万元,账面原值1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0万元。资料二:2021年3月31日,甲公司收到第一一个月租金收入125万元,存人银行。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17000万元。资料三:2022年9月1日,租赁期届满,甲公司以175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与字楼。价款已存入银行,出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老师,这三个题怎么做会计分录?..甲公司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2021年到2022年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21年3月1日,甲公司将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写字楼,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给乙公司,租期18个月,每月租金为125万元。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16000万元,账面原值1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0万元。资料二:2021年3月31日,甲公司收到第一一个月租金收入125万元,存人银行。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17000万元。资料三:2022年9月1日,租赁期届满,甲公司以175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与字楼。价款已存入银行,出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老师,我们开给甲方的发票2025年1月的,现在发现发票有问题,要重新开,我想问下账务怎么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率低于5%是什么意思?
老师,请问一下25年的房租发票。26年3月开回来能直入25年吧?借管理费用 房租 贷应付账款 暂估
我司注册资本为30万,已到资,独资企业,3月初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书上面的转让金额为30万,2月底账上未分配利润为16.5万,股权转让后接到税务局电话要补交个税,要提供2月底的财务报表,此时我司应该按什么金额去申报个税?
我想问一下,现在这个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在什么位置啊?
老师,您好。甲方欠的服务费,由他的关联公司帮他垫付,打到我公司公户,但我公司开了发票给这个关联公司,这样操作是不对的吧,应该不能给关联公司开发票吧。合同和服务都是跟甲方产生的
工信局来访,购买水果100元,这个费用计入哪个科目为好?
老师,问下公司年会时,做的红包墙,贴墙上,员工自己去抽取,这种是做福利费吗?人多也不知道谁抽多少
老师,我们有个客户说含税价格高想走私账,合同金额大概800万左右?个体户小规模年开票额不能超过120万吧
请问老师,农产品自产自销的发票增值税能抵扣吗?
老师开专票跟开普票的会计分录一样么
你好,专票和普票对于销售方来说分录是一样的。
老师看上面的解释,我还是没明白那我的税是应该也分摊15个月么,对方按照季度交房租,我怎么做账呢
你好!税法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房屋约定免租期,应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企业所得税的租金收入;但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按包含免租期的租赁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个人建议:收租金 借:银行 贷:其他应收款-待摊房租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每月分摊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待摊房租 贷:其他业务收入 企税和增值税都是按照收房租的日期报税。 当然也可以,会计账上也不分摊收入,直接收到房租 借:银行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会计账上也不分摊收入,直接收到房租。这样可以么,符合新收入确认法则呢
你好,按法则应该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