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税法里的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不是企业、单位、个体户等团体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老师,这个政策现在有吗?
税法1里说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租 的形式取得的租金收入,在对应租赁期内平摊,摊后月收入不超过15免征增值税。适用于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房东代开发票时免征增值税吗?为什么去税务局代开还是按5%计算增值税呢
老师:有个问题,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限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问题,要是不是采用一次性收取的,比如一个月就收1万元的租金,是不是也是不收取增值税啊?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这个其他个人指的是哪些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吗?
【例题·单选题】2022年7月,王某出租一处商铺,预收1年含税租金180万元,王某收取租金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 B.2.57 C.8.57 D.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本题王某不享受此项优惠。个人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本题出租的是商铺,也不能享受此项优惠。 王某应纳增值税=180/1.05×5%=8.57(万元)。问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为什么答案不是0
老师,年底结账漏了一笔库存,因为未开来发票,忘记暂估入库,并且已经用完了,也忘了结转成本,1月份人家开来发票,才记起这个事。请问老师在不调表的情况下,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每次公户钱不够付货款 然后都是从私户用周转金方式转入 那如果还的话要备注什么用途从公户转到私户去
老师股东要是退股,应该怎么结算啊
采购商品,报销的费用是100,发票是120元要怎么做账呀
老师,建筑业缺进项,怎么弄呀
你好,老师,建筑施工企业做审计报告的话,需要的税款数据(包含外地预缴金额),这些数据是2024.12-2025.11所属期的数据,还是2025.1-2025.12所属期的数据呢?
代发工资可以么?就是我们给甲方干活,甲方把钱直接给工人,我们可以把甲方给工人的钱作为人工成本么?
老师 请问已知25年本年欠费和25年初往年欠费、25本年收费、25本年收往年及25本年预收26年这三项 每个月的综合收缴率怎么算? 是当月实收/(25本年欠费+往年欠费) 还是当月实收/(25本年欠费+往年欠费+26年欠费)? 1-12月每个月的综合收缴率是累计计算还是单独计算?比如一月就只用一月实收÷(应收+往欠),二月也是这么算还不是(一月+二月)÷(应收+往欠)?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东莞这边的最新劳动合同是怎样呢
老师,以前会计做的账年应税所得额299.7万,税务局打电话来,疑似调成小微企业的,让我查清回复,我咋解释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