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可以的,不过要是视同自产的货物,稍等我发条文
您好: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可以申请退税吗?谢谢。
生产型出口企业 内销有成品购入卖出 影响外销的出口退税吗
生产企业,外购的产品出口可以退税吗,之前没有退过成品票
你好,生产企业可以做贸易出口退税吗?有自产产品也有外购产品?
请问:生产型企业既生产自己的产品做深加工结转出口,又直接购进另外一种商品,买进商品直接报关出口,进行是外贸业务,这种生产型企业夹杂外贸业务,出口自产或外购商品,外贸业务可以在生产型企业里做退税吗?如可以怎久退税?如不可以,有什么依据?怎么操作才可以退税?
购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将外购商品用于应酬时 借:销售费用-应酬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不抵扣,所得税如何视同销售报税。
烟酒服装鞋帽能入费用吗?
外购产品自用福利,进项税转出怎么操作。如何记账?
银行承兑汇票每月支付保证金填仓,票己寄出对方单位,最后承兑到期完整链条怎么记账。
居民个人来自境外所得应补缴的税款为什么是用来自该国的可抵免限额减去在该国已缴纳的税款,而不是用我国税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减去在该国已缴纳的税款?
老师,你好!想问一下,外账的库存表,本期出库总金额可以按照发票的不含税金额填写吗?还是要用期初总金额加上本期入库总金额除以期初数量加上入库数量,得出本期出库单价,然后用本期出库数量乘以单价,得出本期出库总金额?那个比较合理?
高新企业对人工费、材料费占比有没有要求?
增加的办税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啥区别?
到一家新公司上班可以补缴社保吗?
老师,我们单位是4月份新参保单位。上个月由于我这边办理参保比较晚,只缴纳了4月份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我今天又申报缴纳了4月份的养老,工伤,5月份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我们公司是5月份发放4月份工资。请问我这边是要在工资表里只先代扣4月份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还是说5月份的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也在4月份工资里先扣了?我主要是不清楚,一般社保是当月缴纳当月的社保,而大多公司是当月发放上月工资。
怎么操作
所谓视同自产,就是指外购产品出口符合一定条件的,在出口退(免)税管理过程中, 可以按照自产产品来对待。 具体范围: 一、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 (四)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二、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解释:主要针对企业加工能力不足的,外购货物出口可以视同自产,这里一定要注意必须是你的老客户,新开发的客户第1次出口不行。 (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注:公告2013 65号改为“成套产品” 产品范围更广. (三)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按照视同自产来申报免抵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