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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 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2019年6月,购进A原材料100吨,共发生成本108万元。 发出本月购进的A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该产成品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 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根据 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 万元和增值税1.17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不 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为()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4-04-2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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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7:21

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108+9+2)/(1-10%)*1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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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108+9+2)/(1-10%)*10%=13.22
2024-04-23
你好同学 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108+9+(108+9)/(1-10%)*10%+2
2022-09-14
您好 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120%2B6=126
2022-06-08
你好,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210万%2B10万
2022-04-13
你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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