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因此其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都等于国债利息收入本身。举例来说,如果企业持有国债,获得了 100 万元的国债利息收入,那么这 100 万元既是其账面价值,也是其计税基础。由于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所以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那么,老师,例如2019年无形资产第一年账面价值1000,计税基础900。所以借:所得税费用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5。到2020年发生减值账面价值为600,计税基础是800。此时就要做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贷:所得税费用50。还用不用把2019年做的那笔做相反分录
请问下面两段话有什么区别,一会儿说计入资本公积,一会儿又计入商誉,搞不清: 1.非同控评估增值或者减值,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计入资本公积 2.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形成的商誉,由于商誉本身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因为如果要确认,必然增加商誉的账面价值,由此商誉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又有差异,如此形成循环,所以准则规定这种情况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是如果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免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此时应该调整合并时确认的商誉的金额。
(1)在合并情况下,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维持原被购买方的账面价值,而账面价值应反映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由此 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其对应科目为商誉。 (2)在并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因企业合并成本固定、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则减少考虑递延所得税后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 断循环状态。 请问以上(1)和(2)都是属于非同一控制免税合并的递延所得税处理方法,为什么处理方法不一样?
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如果是应税合并,由于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不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吸收合并是免税合并,由于计税基础等于零,形成暂时性差异,但不做递延所得税负债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无论是应税还是免税,由于账面价值反映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反映原购买方计税基础,所以都会形成暂时性差异,并做递延所得税处理。 请问上述理解对吗?
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的 175%,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何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老师,帮我解释一下,想不通
我司是成立了护理站公司,从事医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我们现在没有收入,目前护士的工资可以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工资里吗,因为没有收入所以想问下是否可以
计提了年终奖没有发放,请问账务上要如何处理?
老师,我们都是采用平进平出的模式,没得利润。但是公司要填净利润表,怎么填报写?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下我们成本太高,这边有什么方法降低增值税的方法吗?
办公楼产值,指的是办公楼的原值,还是账面价值,残值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砂石厂占用了林地,但已经异地补复垦了,还要交耕地占用税吗
建筑企业分公司需要汇算清缴吗
老师公司需要贷款,提供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但我们账上都是亏损的这个我该怎么做呢
研发支出前期做账直接做了费用化,月末结转到管理费用,后面想做资本化,不直接做费用,怎么操作?
你好,我填所得税汇算清缴的A105050职工薪酬这个表,工会经费支出那我填账上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计提的数吗?因为23年12月23年没计提我在24年支的时候补计提的,所以我24年的数里面有一部分是23年的,我填这个表填哪个数?填实际属于24年的还是填24年计提的全部?
为什么计税基础也是100要,计税基础的概念是以后期间可以税前抵扣的费用,好像不符合这个概念
计税基础的概念确实是指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在国债利息收入的情况下,虽然从表面上看不符合“以后期间可以税前抵扣的费用”这一常规理解,但实际上是因为国债利息收入本身就是免税的,不存在需要在未来期间进行税前扣除的情况。也就是说,无论在当前还是未来,国债利息收入都不需要纳税,所以它的计税基础也等于其账面价值,即 100 万元。这是基于税法对国债利息收入的特殊规定,所以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