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这样操作,但是在汇算清缴之前需要把工资发了呢
老师好。建筑工地临时工,4月10日入职,5月25日发工资1500(没有申报个税)6月24日发工资1500(申报了个税),7月没有发工资(0申报个税),8月才发7月的工资,这个员工是7月4日离职,7月的工资应该是413元,那我8月份申报个税是1500(5月份)+143(8月份)的工资,这样对吗?
你好,老师,请问一下,我们现在3月份是刚发1月份工资,然后个税是按收付实现制的,那4月份去申报3月份收到1月份工资的个税,那问题来了,申报个税是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还有4月份去申报收1月份的工资,那个税这个要什么时候去扣
4月应申报3月份的工资表信息;但申报错了,按照4月的工资表申报,然而4月的应发还有改动,但个税已报完。在5月报税时,可以把3月份的工资+4月未申报的工资差额合并申请报税吗 望老师解答 谢谢
在吗,2021工资都计提,1到10月份工资个税未申报,4月份工资发1到3月份工资,但是多发了3000元,2021年11月,12月个税申报,工资未发,现在要怎么处理?还没有所得税汇算清缴,我现在个税申报从2021年1月重新更正发放的金额,然后现在补发工资可以吗,这样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吗
老师好!我们3月工资还没发,但三月份已按未到账工资去申报了个税,我现在是5月申报填入4月未发的工资来审报,这样对不对?可以这样操作吗?
您是说年底要把所欠工资发了?按实际收到的收入来
是的呢,你平时申报可以按你上面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