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我们公司之前投资了一家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实际支付1.7亿资金,然后对方现在完工了,但按评估价开了2.3亿的发票,把这个商业综合体卖给我们公司做为自持的房产,那现在我们公司这个房产应该按哪个金额做为计税基础呢?如果按2.3亿确认的话,这多出来的部分现在要确认收益吗?另外账务上要如何处理呢?

2024-05-10 12:0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5-10 12:04

根据一般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房产的计税基础通常应当是其实际交易价格。如果商业综合体是以2.3亿的价格卖给公司的,那么这个金额就应该作为计税基础。对于多出来的6000万(2.3亿 - 1.7亿),在会计处理上,这通常会被视为一种资本性支出的增值。如果这笔增值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并且是作为自持资产而不是为了转售,则在确认收益时不需要立即确认为收入,而是作为资产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

头像
快账用户3989 追问 2024-05-10 12:10

那这6000万账务处理是进入投资收益,但计算所得税时不做为当期收入纳税,等到转售时税务上再确认这部分收入,是这样吗?

头像
快账用户3989 追问 2024-05-10 12:18

关于收益的税务处理,有没有具体文件对照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5-10 12:20

计入固定资产,按期计提折旧

头像
快账用户3989 追问 2024-05-10 12:24

借:固定资产2.3亿,贷:其他应收款1.7亿,贷:投资收益0.6亿,分录是这要做吗?那这个投资收益当期要交所得税呢,我还是有点没明白。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5-10 12:33

对方开2.3亿发票,只收你1.7亿?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