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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动产与不动产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B.不动产物权非经登记不能取得 C.所有权和他物权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D.动产物权非交付不能取得 E.因合法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A,C,E ACD选项,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不理解,无权占有才能善意取得的呀,老师的举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出卖耕牛的协议,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耕牛一头,乙向甲交付定金,余款一年之内还清。同时,双方还约定,乙在还清价款前,牛的所有权由甲保有,同日甲向乙交付耕牛。但是第二日乙将耕牛交付给了丙,并支付全部价款。丙不知情甲乙的约定协议,此时丙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享有耕牛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动产与不动产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B.不动产物权非经登记不能取得 C.所有权和他物权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D.动产物权非交付不能取得 E.因合法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A,C,E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问题:E选项,公用征收的问题,公用征收不属于公法上的原因吗,怎么界定为除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了呢,物权变动不是三分法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动产与不动产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B.不动产物权非经登记不能取得 C.所有权和他物权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D.动产物权非交付不能取得 E.因合法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A,C,E 【知识点】物权变动 问题:C选项,善意取得是基于对方无权处分,适用于他物权吧如果有权处分就不是善意取得了?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D选项,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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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选项,善意取得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交易行为,即原权利人与让与人之间以及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均应是有效的。如果转让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该交易行为的基础就不存在,因此受让人无法主张基于无效或被撤销合同上的善意取得。
C选项,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即基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事实行为(如先占、加工、添附等)、公法行为(如征收、没收等)以及法律规定(如继承、法定抵销等)直接引起的物权变动,不适用善意取得。这是因为善意取得的核心是保护交易中信赖物权公示(如不动产登记、动产占有)的善意第三人,而这些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涉及交易行为,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 D选项,在善意取得中,交付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先行占有加合意)、指示交付(让与人将对动产的占有、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代替现实交付)都是可以的。但是,占有改定(动产物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在善意取得中不被认可。因为占有改定没有外部公示,不能体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不能对抗原权利人,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