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和新公司签的合同如果是费用会计,有可能获得赔偿,但是可能性不是很大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园区招商引资的。目前我们公司总部有3家公司在重庆,然后员工有62人,这62个人的劳动关系,分别放在了这3家子公司并签订的劳动合同。我们招商引资的园区在重庆之外的其他地区,有上海、成都、聊城等地,我们重庆的业务人员把客户引入到各个园区之后,当地政府会给我们平台公司一笔财政奖励,但是这个财政奖励的收款公司必须是当地的公司,因此我们就在每一个园区成立了一家企业来收这笔财政奖励,而当地成立的收款的这家企业除了收财政奖励之外,没有其他的费用和收入。我现在想问的是,当我们收到这笔财政奖励时如何做账,然后按照比例转入到重庆公司后又该如何做账以及开票呢?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园区招商引资的。目前我们公司总部有3家公司在重庆,然后员工有62人,这62个人的劳动关系,分别放在了这3家子公司并签订的劳动合同。我们招商引资的园区在重庆之外的其他地区,有上海、成都、聊城等地,我们重庆的业务人员把客户引入到各个园区之后,当地政府会给我们平台公司一笔财政奖励,但是这个财政奖励的收款公司必须是当地的公司,因此我们就在每一个园区成立了一家企业来收这笔财政奖励,而当地成立的收款的这家企业除了收财政奖励之外,没有其他的费用和收入。我现在想问的是,当我们收到这笔财政奖励时如何做账,然后按照比例转入到重庆公司后又该如何做账以及开票呢?
老师,你好,我现在35岁,现在在一家私企做应收应付会计兼职出纳,现在有个机会可以进一家国企子公司的子公司当出纳,这家公司今年4月成立的,工资和我现在的工资差不多,我现在就是比较纠结要不要去,主要我现在的工作环境都很舒服,做了5年,不用加班也是双休,但是企业效益不太好,这几年都在亏损,在这5年里我也确实在混日子过,中间生了娃,也没心思考证,我目前只有从业资格证,我现在不知道要怎么选择,不去又感觉是个难得的机会,怕以后也没这个机会了,但是又很不舍现在的舒适圈,因为现在的公司税务会计和财务经理明年都退休了,就是不知道明年她们还上不上班,我不知道能不能接她们的班,毕竟现在的工作真的是没有一点压力,去国外做出纳好像还要加班,但是也双休,我纠结了几天,希望老师能给点建议,谢谢!
老师您好!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引进了财务投资人和产业投资人,由于公司创始人不懂财务,设置岗位也不太懂,导致公司出纳,采购和费用报销为同一个人,什么费用报销单据都是老板签字,给财务就转账了,招了一个财务也是很无能,不会审核费用,不知道给老板规避风险,真的很担心费用乱报和以后税务,投资人秋后算账,其实现在公司没盈利,老板自己的钱都倒贴了很多进去,真的很担心怕他钱没挣到还把自己套进去,投资人投钱进来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如果实在担心,想给他规避这些财务风险,需不需要找专业财务审计倒查一下以前的账?或者这样要怎么办?
老师,您好,如果一个公司说招财务主管,但是面试的时候老板说其实这个行业可有可无的,账已经有人做了,就是缺一个可能统筹的人,看看工作能不能完善点,而且希望财务主管可以不断学习知识,上个主管领导就是觉得他不学知识,3周就让他自动走人了,而且财务主管的工作基本就是负责应收而已,账目有会计做了,那这个岗位是不是压力很大?感觉进去是要找到目前财务部存在的问题,然后不断学习公司业务和财务,让工作更加衔接,成本更加减少一样
老师,向您请教一个工抵房涉税及操作问题: 我司拟以自有厂房抵总包工程款,总包再将其对供应商的债务转让,由我司直接将厂房过户给供应商。开票路径为:总包开工程款发票给我司,我司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给供应商。整个过程无资金流动。 主要担心两点: 1.这种无资金流的抵债模式,税务上是否认可?是否存在视同销售、土地增值税清算及发票抵扣风险? 2.工抵房时,是如何合规处理类似无现金交易及税务问题的? 盼复,谢谢
资产负债表中 资产1.6万,负债7.2,所有者权益-5.6 未分配利润-8.6 净资产是多少 有实收资本10万
老师好!我做完付款凭证后该怎么对账核对正不正确
比如我这家公司从来没做过银行,这个月开始做银行,我怎么调银行余额呢?直接写一个调整分录,借银行,然后贷其他应付款法人,从法人垫款里冲出来可以吗?
老师您好,去年做的装修工程,我方为施工单位,委托单位是分几次给付的72万工程款。 去年是以借款的形式担保给付的工程款,今年实际应付的单位没付款,这样去年的借款就要转为工程款入账。 一账务怎么处理?二我可以分季度去开发票吗?
资产负债表中 资产1.6万,负债7.2,所有者权益-5.6 未分配利润-8.6 净资产是多少
累计折旧可以是2级科目吗?
发票额度不够是不是开不出来发票?
中级报名照片用美图换装,采集审核通过了,能进去考试吗
请问公司借款给集团公司(香港的),集团公司还本金和利息,利息部分公司是不是免征增值税啊?
主要是和新公司签的是出纳,虽然我原公司的内容会兼任出纳,但是原公司合同是费用会计,如果新公司要签出纳合同,是否可以赔偿呢
这样赔偿的可能性更小了
可是合同是明确是会计,难道是会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情况来看吗
老公司签订的费用合同对新公司用途不大
这难道不属于被迫接受吗?也没和员工商量,员工不接受啊
如果合同条款有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那就得不到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