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要联系税局。如果税局按借款取得的利息增值税不能抵扣,那么你借款的利息增值税就得全交
老师,我们是建筑企业,有公司挂靠到我们公司,他们在当地已经加纳了2%的增值税,现在又给我们7%的钱让我们开发票,我的是内账,可以这样做吗,借银行存款,贷,销项税
老师,就是我们公司借了150万给老板的朋友的公司,现在我们老板说他们公司要把本金还给我们,利息也要给我们,那这个都要补充什么原始凭证呢,一个借款合同,还有就是我听过课,说那个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就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我们这个利息就按银行的利率算了,那他们给我们的利息这部分要不要我们给他们开发票呢?
老师,请问一下,我公司与某个人借款,然后这个 某个人又是与其他银行借的款 ,而转借给我公司,那这个贷款利息发票,银行开给某个人 ,这个发票给我们之后,我们可以税前扣除吗?
老师,您好,我们企业贷款500万。每月还银行利息2.7万(含税)。银行给我们开具利息发票2.7万。现在我们给钱借给A公司500万,A公司每月按银行的利息给我们支付利息费用2.7万,这个利息我们给对方开具发票,那我开票是2.7万??还是2.7*1.06=2.87,哪个正确老师??请老师指点
老师,您好,我们企业贷款500万。每月还银行利息2.7万(含税)。银行给我们开具利息发票2.7万。现在我们给钱借给A公司500万,A公司每月按银行的利息给我们支付利息费用2.7万,这个利息我们给对方开具发票,那我开票是2.7万??还是2.7*1.06=2.87,哪个正确老师??请老师指点
现金流量表期初现金余额是什么数据,我们公司财务软件导出的现金流量表一直以来都不对,我想知道正确的数据是什么项目加总得出的,豆包上搜不明白
接收到对方公司的股权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老师A公司与B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公司B给A公司开具劳务发票,因开具发票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都由B公司承担,比如B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劳务费时10万,那么由此产生的税费(增值税+附加税+水利+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为6064.50,如果让劳务公司给A公司开具106064.50的发票,这样不是又产生税费了吗,这个逻辑不太清楚
还如果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的股东法人等高管,但实际控制人被聘为总经理每月发工资,那么她给公司借款可以计算利息吗,是不是有个债资比
我公司承接一份人力资源服务*建筑劳务外包6%,我们的供应商给我们开具,劳务*加工服务1%,这个进项票可以吗
老师,我们公司是销售珠宝的门店,请问销售金条、金豆子、珍珠需要缴纳消费费吗?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话,国家税务总局有没有正式的文件,可不可以发给我参考?
4月份货物出口,6月份取得发票 ,6月末进项勾选了,6月账务处理是 ,借:抵扣进项 贷:应付账款,7月15号之前做退税申报,并取得退税款时, 在7月的账务处理是, 借:进项税 贷:待抵扣进项, 借:其他应收-出口退税 贷: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存 贷:其他应收-出口退税。这样对吗?分录只涉及里税额,其他忽略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扣掉增值税吗
老师你好,我们是建筑企业,本月开票不含税收入191万,销项税17万多,我们预缴7.8万。我们预缴的所属期都选的是6月,我7月申报的时候,可以选择少抵减点不。还有就是我需要准备多少进项税啊
老师,工程公司税率是多少的,税目和税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麻烦都说下
老师,这个银行不是给提供增值税专票吗
关键是提供的专票也不能抵扣。所以要问税局,你们现在也借出了,那个利息专票是否允许你们抵扣?
老师,为啥不能抵扣?不太懂,有文件吗?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 16〕36号) 文v件附件一《营业 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实 施办 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 政部和国 家税 务总 局规 定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具体包括: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1)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