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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帮我解答一下关于个税的问题吗,我们公司是每个月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每月15日之前申报税。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今年1月份入职的。1月11日给她上的社保。我们正常1月5月发去年12月的工资,那我1月申报的是去年12月的个税。但没有她的工资,就没有给他做申报。等2月5日 发1月的工资了。2月份她有工资收入了。个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是2月的了。现在个税系统里查不到他1月份税款所属期的记录。也就没有她1月份社保的申报记录,这怎么办,她现在要我们公司来补。在社保系统里是能查到她1月份我们公司是上社保的记录的。他说1月份没有收入做0收入的申报。就能看到有社保的申报了。我觉得我们没有错,也不应该补呀。我们要怎么办这个事情呢?
老师,我们有一个员工,他那个社保是在八月的时候从五月份开始给他补缴的,但是5,6,7,3个月我在个税系统申报时候,工资还是申报的5000也没有填写这个养老医疗保险个人部分,那八月份社保补缴了之后,请问这个个人保险部分要填上去吗?是一次性把前三个月的一起填了还是只填八月份的呢
在在4月份申报时补增了5个人的社保,增加社保年月从3月补买,4月18日缴纳的社保费用有这5人的社保费费,然后在4月16日又去社保局解除这5人的社保,解除5人社保是从4月份,也就是说公司只给这5人买了3月份的一个月社保,这5个人只是给他们买社保,不发工资个人社保部分是由公司承担:问:4月份社保缴费扣除是在4月份,增加年月在3月份,第一个问题是:这5个人要不要计提他们的工资,工资以什么来报个税?问题2,我3月份没有计提这个人的工资,也没有计提这5人的社保,季报已报送。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合适?
在4月份申报时补增了5个人的社保,增加社保年月从3月补买,4月18日缴纳的社保费用有这5人的社保费费,然后在4月16日又去社保局解除这5人的社保,解除5人社保是从4月份,也就是说公司只给这5人买了3月份的一个月社保,这5个人只是给他们买社保,不发工资个人社保部分是由公司承担:问:4月份社保缴费扣除是在4月份,增加年月在3月份,第一个问题是:这5个人要不要计提他们的工资,工资以什么来报个税?问题2,我3月份没有计提这个人的工资,也没有计提这5人的社保,季报已报送。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合适?
老师,我们这边6月份工资涨了1000,社保基数增加了1000,但是社保系统强制从1-5月份社保都增加了一千,但是实际1-5月份我们工资没涨,那这部分补缴的社保该怎么处理,之前个税要调整吗
1-5月工资需要做吗,个税需要改吗
哦,不用做的,从他的6月份工资里面扣除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