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社保申报缴纳流程的调整导致的。 自2024年7月1日起,一些地区(如深圳、重庆、浙江等地)优化调整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由缴费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以深圳为例,在新流程下,如果7月1日后单位有新增员工,7月1日前已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核定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仅需向税务部门申报新增职工的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你可以参考当地具体的社保申报缴纳政策,确认申报操作是否正确。如果确认操作无误,但仍然出现提示不一致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检查申报数据:仔细核对已申报的人数和相关信息,确保没有错误或遗漏。 2.联系税务部门: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说明遇到的问题,寻求他们的指导和帮助。 3.确认系统状态:了解社保申报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系统故障或维护等情况。 4.按照要求进行更正或补充申报:根据税务部门的指示,进行相应的更正或补充申报操作。

(一)申请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19年度裁员率=1-(2019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2019年自然减员人数)/2018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2.2019年度利税总额同比下降50%以上,连续两个季度出现亏损,且2020年第一季度出现亏损的; 3.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中小微企业。请问老师这个裁员率是怎么计算的呀?我们企业2019年12月参保25人+裁员3/2018年12月参保人员28人。再用1减,最后等于零呀?
我们这个单位是今年7月通过中介介绍买的,现在发现之前2019年11月-2020年3月,工资申报的有社保人数和社保实际的不符合,掉了一个人,应该怎么处理
老师好!我们是在浙江的企业~我想问下2023年7月1日开始要求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那么我们申报的工资是实际工资还是之前的社保缴费基数工资
单位7月1日参保人数1人,于7月3日申报缴纳社保。7月9日新增参保人数1人,截止目前参保人数2人,新增参保人数 后7月10日申报社保,提示参保人数与申报人数 不一致,无法申报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老师,个体户,山东威海的,新增人员交社保,是不是在图中的这个网站,在1和3图完成相关信息填写申报,然后再进入税局进行纳税基数调整,最后日常申报本月社保?但是社保就业网上申报,点开之后是图2 ,这是什么情况?
没有经验有初级,40+考中级有必要吗
老师好,收到医保局退的以前,因基数下调退的医保费这个分录怎么做
老师,甲会计下班后发档案室有两天都没有锁可需要跟领导汇报
一般纳税人,刚申请的票种核定,添加的项目税率为3,为什么?怎么调成13
我们公司和分包方结清工程款 是我们开结清证明给分包方 还是分包方给我们开结清证明 证明款项结清了
老师,请问下,印花税,只计提销售的可以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月销售80万,退货了40万,那是根据80万计提还是40万计提
老师请问一下、如果是个人从公司买了一批货(应收账款)、他一直没钱付、 然后他拿一批他自己的货其来公司抵债、 没有发票。这种可以吗。该怎么分录抵消才是正确
围栏安装工程应该怎么开发票
在实际操作业务中 如果对方干的是这个活 但是开发票却开的是另外一个 就是为了避税 这种业务 合同 资金流一致 应该查不出来吧如果是公司 还得下游成本符合开出发票 但是如果是个人 应该就没事了吧 合同改成一样就行 比如清包工 他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 税率高 那是不就可以开工程服务 这样也查不出来
老师,公司要变更法人和股权转让,股东有2个,其中一个是法人,一个是监事,现在想把监事变更为法人,一个人就可以吗,还是说还要一个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