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营业收入”:填报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的合计额。
老师,季报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为0,是不是A202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就不用填数据了,因为没有税可缴纳,也就不用分配。
你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分配表上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填了累计到季度的累计数据,那么是否当年所有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都要更正?
我是分公司的会计,今年7月份向税务局申请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申报并且有效期起始日期是7月1号。分公司今年1季度有收入,7月份也有收入,请问在10月份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的填报思路?我是这样理解的,不知对不对?今年1、2季度企业所得税季报按1、2季度的收入-成本-费用算出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 今年3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分两部分来申报:今年1、2季度的利润填在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上半部分,今年3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下半部分根据总公司提供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
你好老师,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里面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是累计数吗?还是当期数
你好老师,所得税申报的时候,A202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这里面填累计数还是当期数啊?还是上年度数
老师我们在一个市但是不同
您好,老师,冰糖和陈皮的税率各是多少
老师好,请问一下,本公司当时购进了一辆车(当时老板另外一个公司购进的旧车,因当时此公司要注销,所以把此辆车过户到现在公司)因此车很旧了,所以,当时只开了张发票为1000元。现在因此车老出问题,年限也有14年了,年审都过不了关,公司决定给二手市场,估了价为4000元,请问我作为财务人员,要怎么处理呀
12307的0.8倍是多少?12307*0.8=9845.6还是12307/0.8=15383.75?到底哪个是0.8倍?
本来不是固定资产是应该入费用,入账入成固定资产还提折旧了怎么处理啊老师?
请董孝彬老师回答,非董孝彬老师勿扰,老师你帮我做一个模版就好了,我发的这些都是从ERP里面导出来的,不是我做的。全盘说的按老板去做,我不知道怎么做。虽然说是做耳机和音响、耳机的配件,但是每个机型BOM不一样的,我现在还没有理解怎么算出7月成本然后让全盘改7月的财报。
老师 购买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模板,和对应的UK钥匙分别走什么费用明细啊?
是不是电子行程单和携程订票发票,有一个就可以报销,订票金额是大于电子行程单上金额的哈?高铁票一样的哈?
老师,帮我看下个税综合所得明明都申报了,怎么显示待申报
老师好,我们24年收到一张专票,已经抵扣了,今天销货方说他们开错类目了要我们这边红冲。 想咨询下老师,我去年的账上还需要做什么处理吗?如果开了红冲发票,是否有影响
工资薪酬也是吗?
还有资产总额
需要我把填表说明发给您吗
好啊,谢谢我看下
A202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 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纳税人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计算总分机构每一预缴期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额。对于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参照上述文件规定制定企业所得税分配管理办法的,按照其规定填报本表。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税款所属时期”: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如: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第二季度申报时“税款所属期间”填报“××年4月1日至××年6月30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应纳所得税额”:填报本税款所属期企业汇总计算的本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6行×25%的金额;对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6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总机构分摊比例的金额。 6.“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6行×25%的金额;对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6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财政集中分配比例的金额。 7.“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6行×50%的金额;对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6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金额。 8.“营业收入”:填报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的合计额。 9.“职工薪酬”:填报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合计额。 10.“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 11.“分配比例”:填报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分配比例应保留小数点后十位。 12.“分配所得税额”:填报分支机构按照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乘以相应的分配比例的金额。 13.“合计”:填报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总额、职工薪酬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金额及本年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和分配税额的合计金额。 三、表间关系 1.“应纳所得税额”栏次=表A200000第16行。 2.“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栏次=表A200000第18行。 3.“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栏次=表A200000第19行。 4.“分支机构情况”中对应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行次的“分配所得税额”栏次=表A200000第20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