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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票相关问题 发行优先股的主体有且仅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两个对吧? 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也可以发行普通股对吧? 非上市公众公司不管发行普通股还是优先股,都是只能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吗?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不能超过200人,但发行普通股是可以超过200人对吗?

2024-07-28 22:1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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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8 23:30

同学你好, 发行优先股的主体确实有且仅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既可以发行优先股,也能够发行普通股。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票通常是向特定对象发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不能超过 200 人,而发行普通股时,特定对象累计超过 200 人的则构成公开发行。 例如,某非上市公众公司 A 计划发行优先股,它需要遵循不超过 200 人的限制。另一家非上市公众公司 B 发行普通股,如果向特定对象累计人数未超过 200 人,属于非公开发行;若超过 200 人,则成为公开发行,需要满足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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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发行优先股的主体确实有且仅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既可以发行优先股,也能够发行普通股。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票通常是向特定对象发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不能超过 200 人,而发行普通股时,特定对象累计超过 200 人的则构成公开发行。 例如,某非上市公众公司 A 计划发行优先股,它需要遵循不超过 200 人的限制。另一家非上市公众公司 B 发行普通股,如果向特定对象累计人数未超过 200 人,属于非公开发行;若超过 200 人,则成为公开发行,需要满足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2024-07-28
勤奋努力的学员您好!理解是对的。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向证监会履行的手续是申请核准。
2024-05-04
您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4-05-29
同学你好,老师可能在课堂上是为了简化概念或者是在特定的上下文中进行讲解。如果增发是公开进行的,那么它可以被描述为向“广泛投资者”开放,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为不特定对象。但是,这种说法并不严谨。实际上,即使是公开增发,也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渠道(如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群体虽然广泛,但仍然是特定的投资者群体,而不是完全无目标的不特定对象。
2024-07-27
对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也存在类似的规定。首先,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包括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以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发行对象方面,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也仅向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并且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持有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也不得超过200人。这些规定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要求类似,都旨在确保发行过程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对于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也应当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规定。这是为了确保在涉及跨境投资时,公司的运营和决策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都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发行过程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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