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出口发票开具的收货人:通常情况下,出口发票应与报关单信息保持一致。在报关单中发货人是你们公司,收货人是马来 B 公司,那么从一致性和业务实际流向的角度出发,出口发票开具的收货人应是马来 B 公司。 2.关于是否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出口货物在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报关离境。从描述看货物已报关离境发给马来 B 公司,这一点符合。财务上已作出口销售处理,即有相应的销售记录和核算。已收汇。虽然是香港 A 公司打款,但如果能够证明香港 A 公司与马来 B 公司之间存在合理的代理关系或其他符合商业逻辑的关系,并且这种收汇行为与该笔出口业务直接相关,也是有可能满足收汇条件的。一般来说,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如果香港 A 公司与你们公司、马来 B 公司之间存在明确的合同约定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能够清晰解释这种业务模式和收汇安排的合理性,并且符合税务机关对于出口退税的其他要求,那么是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

老师,我们是有自营出口权的深圳A公司,需要国外客户把货款付到(香港B公司在内陆开设的离岸账户上),然后再从香港B公司的离岸账户付款给我的深圳A公司,报关出口给香港B公司,这样算是收汇吗,是否可以正常退税?
客户A是境内公司,跟香港公司B签的订单,香港公司跟境内C公司采购产品,C公司出口报关,货物不经过香港出口到德国,客户A不肯提供境外收货人信息,且提单也会遮挡收货人信息。C公司的出口报关单的境外收货人能填B香港公司吗?
我们跟香港A公司签合同发货给马来B公司,报关单我们是发货人,马来B公司是收货人,提单上香港A公司是发货人,马来B公司是收货人,收汇是香港A公司打款,请问这种情况出口发票开具的话收货人是香港A公司还是马来B公司?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
就是我们有大陆公司A和香港公司B,香港公司B和国外客户C签的合同,C付款给B,然后B再付款给A,提单的抬头是B发货给C的,报关单的收发货人是A, A申请出口退税可以吗?
货代提单上的收货人和地址要一致吗?例如收货人是香港一家公司,但是实际货物要出口到马来西亚,那提单上收货人是香港公司,收货地址可以直接写马来西亚那边吗?
老师,请问法人和股东都不在公司领工资,可以报销费用吗?
人事行政岗,1个员工的薪资实发10000元,员工个人社保1040元,个人公积金500元,个税150元 。本该属于个人承担的现全都由公司给承担,请问老师怎么做分录?
老师采石场卖剥离土和废料需要交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吗
这个月开客户销项5000元发票,釆购两张6万发票,是不是不用勾进项,直接交增值税
老师,公司是物联网技术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中各费用比例分别控制在多少税务风险比较低?如果改成智能科技类公司,这高新研发费用各比例分别控制在多少税务风险比较低?
进项太大 一直留底地可以吗
老师,本月有销项税额537874.90元,进项税额1349.52元,税务上期留抵税额352021.14元,实际应交增值税184504.24元。 老师,这个业务怎么写分录?计提怎么写分录?
老师好,请问这个月销售买进卖出,计提工资-生产成本,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科目下,再结转产成品科目下,还是不用结转,留在在产品里
老师 比如开出去1万 开进来13000元 进项能不能拆开抵扣勾选?
做国补开票毛利较之前月份高不会预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