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出口发票开具的收货人:通常情况下,出口发票应与报关单信息保持一致。在报关单中发货人是你们公司,收货人是马来 B 公司,那么从一致性和业务实际流向的角度出发,出口发票开具的收货人应是马来 B 公司。 2.关于是否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出口货物在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报关离境。从描述看货物已报关离境发给马来 B 公司,这一点符合。财务上已作出口销售处理,即有相应的销售记录和核算。已收汇。虽然是香港 A 公司打款,但如果能够证明香港 A 公司与马来 B 公司之间存在合理的代理关系或其他符合商业逻辑的关系,并且这种收汇行为与该笔出口业务直接相关,也是有可能满足收汇条件的。一般来说,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如果香港 A 公司与你们公司、马来 B 公司之间存在明确的合同约定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能够清晰解释这种业务模式和收汇安排的合理性,并且符合税务机关对于出口退税的其他要求,那么是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

老师,我们是有自营出口权的深圳A公司,需要国外客户把货款付到(香港B公司在内陆开设的离岸账户上),然后再从香港B公司的离岸账户付款给我的深圳A公司,报关出口给香港B公司,这样算是收汇吗,是否可以正常退税?
客户A是境内公司,跟香港公司B签的订单,香港公司跟境内C公司采购产品,C公司出口报关,货物不经过香港出口到德国,客户A不肯提供境外收货人信息,且提单也会遮挡收货人信息。C公司的出口报关单的境外收货人能填B香港公司吗?
我们跟香港A公司签合同发货给马来B公司,报关单我们是发货人,马来B公司是收货人,提单上香港A公司是发货人,马来B公司是收货人,收汇是香港A公司打款,请问这种情况出口发票开具的话收货人是香港A公司还是马来B公司?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
就是我们有大陆公司A和香港公司B,香港公司B和国外客户C签的合同,C付款给B,然后B再付款给A,提单的抬头是B发货给C的,报关单的收发货人是A, A申请出口退税可以吗?
货代提单上的收货人和地址要一致吗?例如收货人是香港一家公司,但是实际货物要出口到马来西亚,那提单上收货人是香港公司,收货地址可以直接写马来西亚那边吗?
老师好,请问,出现以下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1、光伏电站施工合同签订金额,是否必须与开票金额相一致呢 2、实物中,有出现这种情况,施工合同金额是10万,但结算时,因为各种原因(材料扣款等),最终结算金额<10万,造成结算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但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老师跨境电商出口退税免税吗
法人要转钱出来自己用用途写啥怎么样合法合规这笔钱是民办非企业
法人要转钱出来自己用用途写啥怎么样合法合规这笔钱
老师请问我发的问题怎么可以删除?
个税那种情况下零申报呢
老师,假如我司之前售卖给代理商的机器是3万一台,现在想以3.2万回购,但方式是直接以当时的销售价格3万做退货,然后再单独支付2000元一台给他们,那这两千块我们应该以什么名义支付?对方要给我们开什么发票比较合理?
老师您好,我姐不是我公司的员工也不在我公司买社保,她坐的高铁的票能给我公司做账当成本票吗?
老师您好,我是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我们把小区里一套房子出租给员工,对方每月转500元,对方不要票,现在我确认收入税率按多少合适
老师,您好,请问下如果到一个公司做财务负责人,主要是要把哪几方面的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