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是否应加到工资总额中计算缴纳个税,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这些费用是公司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实报实销,并且员工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且费用的发生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那么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费用不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以报销的形式变相发放补贴,或者虽然有报销之名但没有真实发生相应的生活支出(比如无法提供有效发票对应的真实业务),那么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定这部分为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并入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举例来说:情形一:员工实际发生了房租、油费等生活支出,并且按规定提供了正规的发票,公司也按正常的报销流程进行审核支付,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视为应税所得。例如员工提供了每月 3000 元的租房发票和 2000 元的油费发票,公司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这通常不作为工资收入计税。情形二:员工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或者公司没有严格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和业务的关联性,那么税务机关可能认为这 5000 元是一种隐性的工资补贴。比如员工只是随意拿一些与实际生活支出无关的发票来报销,或者公司对发票审核流于形式,这种情况下,这 5000 元可能会被认定为应纳税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李某任职于境内甲企业同时为乙企业的个人大股东。本年1—12月李某取得以下收入(均为税前收入)。(1)每月工资、薪金收入12000。(2)甲企业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1000元。(3)兼职劳务报酬收入36000元。(4)保险赔款5000元。(5)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人25000元。(6)5月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红利12000元已知该股票为李某上年1月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中取得的。(7)8月将其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转让收入200000元该房产买价为120000元另支付其他可以扣除的相关税费8000元。(8)10月乙企业为李某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将所有权归到李某名下,已知该车购买价为300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乙企业在代扣个人李某本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40000,任务要求:(1)李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补(退回)的个人所得税1.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专项扣除=172800-5000*12-40000=7280072800*10%-2520=4760请问其中的2520是怎么来的
张先生系我国某单位员工,2021年12月份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应税工资收入(不含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为5400元,截至11月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132元。(2)向 A 企业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成交价格为10000元。 (3)因检举、揭发某人违法犯罪行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奖金1000元。(4)为 B 公司做软件设计,报酬20000元;领取前,通过民政局捐给某敬老院10000元。 (5)参与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活动,获得奖品价值2000元。 (6)取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奖5000元。 (7)因购房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25000元。假定全年除工资外无其他收入,也无其他扣除项。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分析上述收入中,哪些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计算各支付单位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并说明应在什么时间内解缴税款。 (3)计算年终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退(补)税额。
老师,您好。请问:我们公司与高管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 条款中 这样写到: 在您提交有效发票的前提下,您将有权就特定生活支出每月报销人民币5,000元。符合条件的生活支出包括房租、油费、补充医疗保险等。 我的疑虑是:这每个月的5000元,是否应该在申报员工工资时,加到工资总额中,计算缴纳个税 呢? 谢谢
老师,您好。 请教:我们公司与高管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 条款中 这样写到: 在您提交有效发票的前提下,您将有权就特定生活支出每月报销人民币5,000元。符合条件的生活支出包括房租、油费、补充医疗保险等。 我的疑虑是:这每个月的5000元,是否应该在申报员工工资时,加到工资总额中,计算缴纳个税 呢? 谢谢
请教:我们公司与高管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 条款中 这样写到: 在您提交有效发票的前提下,您将有权就特定生活支出每月报销人民币5,000元。符合条件的生活支出包括房租、油费、补充医疗保险等。 我的疑虑是:这每个月的5000元,是否应该在申报员工工资时,加到工资总额中,计算缴纳个税 呢? 谢谢
老板娘想报销9月费用,大概9000,但老板娘不是公司员工,没有做工资表,想揍我的账报销,会计,直接公户转我账户,转账不成功,退回,怎么回事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我个人理解是需要申报工资缴纳个税的,就算是真实发生的,本身就是工资的一部分
是的 这个一般是需要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