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在以下情况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1.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2.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36个月不得变更,是针对具体的项目而言。如果是不同的项目,则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分别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或一般计税方法。

选择简易计税36个月不能更改,那不是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不是可以共存?那为什么要选择一个
王雁鸣老师,一般纳税人下的建筑公司把一个项目的劳务分包给了劳务公司,那么这个项目就属于一般纳税人下的简易计税,这个项目的进项票就不能抵扣了,但建筑公司可以开3%的建筑服务-建筑劳务票,也可以扣除分包款缴税,是这样吗?老师,建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下一般计税,上次说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呀
老师,你好,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什么区别,简易计税一经选择是不是36个月不能变动,现在还有这个规定?
税务规定,就是一般纳税人选择了简易计税在36个月之内不能变更,那建筑公司怎么可以有简易计税,也有一般计税呢?
老师,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销售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能变更。老师,这个怎么区分我是用了简易计税,下一个卖给另一客户就不能变
老师,我们1月和2月工资可能下周发放。也就是在这个月内有可能发两个月的工资。比如我们有个员工他这两个月的工资合计是14000,赡养老人每月可扣除1500元,个人部分社保是477.99。那我工资表里面,他的个税怎么计算?是扣除两个5000,还是三个5000?赡养老人是扣除2个1500还是扣除3个1500?这个员工应该缴纳个税是?
老师,无票收入,如果不申报,那就是也不用结转,无票收入对应的成本了,那它账面上的库存,一直都有,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贸易公司租赁的货场时间是2025年年初,发票开在2026年,并且备注栏有租赁日期,还可以入在2026年做成本费用吗?或者是不备注可以吗?
请问老师,甲单位,2025年12月支付了2026年1月的工资,所以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21万,都是发的2026年1月的,但是费用需要在2026年1月摊销,于是导致2025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余额,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负数列示了,财审需要调整么。
请问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这个生物制品,是否还可以执行简易计税呢
老师,出口汇率按出口月第1个工作日汇率,收汇汇率按什么?
去面试幼儿园会计完整的账务处理模版,跟企业会计有啥不同
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这个生物制品,在哪里可以查到不是抗癌药、罕见病药,已经不可以简易计税呢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一个股东需要把自己持有20%股权转让给另一个股东,实收资本已经已经做实缴,未分配利润有392万,但是目前需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是挂名股东,转让股权提交资料时,如何可以少交税款
老师好,个税系统退回的手续费,退回的资金怎么用?
依据的税收文件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