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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已抵扣进项的小汽车给个人,是按13个点缴税还是3减2缴税

2024-09-03 17: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9-03 17:35

关键是你们抵扣了进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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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696 追问 2024-09-03 17:36

抵扣过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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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03 17:38

那么还是按13%计算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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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们抵扣了进项没?
2024-09-03
学员你好。 一般纳税人存在是否抵扣过增值税的问题而区别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注: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1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所以主要是因为政策变化 。再理解一下。
2021-04-16
同学您好,销售时的时点算的
2022-09-13
您好这个自己开票就行,增值税税率是13%
2023-05-23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车辆的增值税税率选择,适用的情况具体是: 征收率2% 第一种情况:当时购买的车辆用于不得抵扣项目,比如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或者专门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及非正常损失等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处置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的优惠; 第二种情况:2013年8月之前购入的汽车,当时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因此在处置时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优惠的; 第三种情况:纳税人在购进车辆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该车辆时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优惠; 第四种情况:营改增的纳税人,在纳入本地区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车辆,由于当时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因此现在处置的话,可以享受3%减按2%计税优惠。 上述情况,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按照2%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是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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