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在项目地预缴的,操作就是您总结的这个顺序哦

请问老师,我公司是建筑工程公司,本年一直都是预缴增值税,本月申报上个月的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20万,增值税预缴税有7万左右,差额13万,今年的预缴税已经达到税负3%左右,这个差额13万的税款,我进项税额也认证这些吗,13万。本月就不用再交增值税了,这样操作正确吗?
跨省市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需要在工程地预缴税款,目前网上办理业务对公司性质有特殊要求吗?比如说我们是外资企业,所以不能进行线上操作,只能去柜台办理?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公告吗?
你好老师,建筑企业跨区域施工的话需要预缴增值税及相关税费。之前我们公司一直都是先在电子税务局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然后下载下来到外地施工地的税务大厅进行预缴税款,但是这样很成本太大了因为施工方和公司跨省距离特别远。我最近看到电子税务局上面就有增值税和附加税的预缴表,是不是我直接填这个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表并直接在线上预缴税款就可以了?这样操作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填之前那个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然后也不用再去大老远的建筑施工地税务大厅预缴啥的了?
公司为小规模劳务公司,为省外建筑公司提供劳务,1、需要做跨区涉税登记吗 2、需要预缴增值税吗,如果需要,预缴也是1%吗(开专票1%) 3、个税是不是在自己公司正常报即可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总机构在广东省(不包括深圳)且在总机构所在市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成立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属于此情形,请勿通过该模块进行预缴申报。 我公司是江门注册地,在湛江有建筑安装项目,在9月预缴增值税,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上面的政策是如何理解?
老师,你好,请问母子公司,母公司借支给子公司的钱,可以转为投资款吗
25年的汇算清缴已经报完是按审计调整后的报表申报的,其中有70万的收入挂在应收账款里是因为开票限额开不了这么多票所以才按每个月一点点开,所以汇算清缴我就按审计调后的报了其中就包括了这70万 但是我账上是得在26年的时候体现收入开票但这部分又在26年了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就重复了 那我这边怎么操作稳妥一点呢,可以冲减收入吗?还是26年汇算时调减,或者26年还按审计报表走他还会把这笔调走不就对上了吗
请问白条子入账金额有新规定吗?请说的详细一些,有文件做支撑吗?
老师,老板名下的个体户和一般纳税人,他故意不申报,两年了,这个情况下,有罚金吗?税费是没有,两年什么都没报
老师,您好,我的个税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是不是不用汇算清缴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如2025年,我暂估材料票50万,并且已经全部结转微成本了,到26年5月底发票还没到,这时候除了企业所得税要调整50万,账上那个应付账款_暂估的要怎么处理?要冲吗?如何冲?此时已是2026年5月,再坐2026面5月想的时候是借:应付账款50万贷:现金50万;还是借:应付账款_暂估50万贷:未分配利润50万?
定期定额的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需要在3月31日之前进行汇算清缴吗
请问老师,一般纳税人开建筑服务劳务费,是几个点
个体户升为一般纳税人,开专票和普票都是一样交税的吗?
请问老师,一般纳税人开劳务,现在是3个点了吗
老师,异地预缴后如何反馈?是等工程结束后反馈,还是每个季度交完税后反馈?如何操作
您好,工程结束后反馈 注意反馈完成后,将不可在经营地办理预缴申报等涉税事项,请确保反馈前已结清经营地的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 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共需五步:跨区域报验户登录→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选择确认“跨区域经营基本信息”→选择确认“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提交完成。
工程结束后反馈,是合同定了多少款就要开多少的发票吗?多了少了都不行,对吗?
您好,可以这么理解的,发票是以工程实际发生来开的,跟原合同不一样会有变更合同
是这样的,我是菜鸟,第一第二季度开票共计开票130万,跨省没弄外经证,税交企业当地了,我该怎么办,是等项目结束后,经营地税局找我,还是我主动去补交,再联系企业当地退,能退吗?急死了,企业当地税局没有明确答复
您好,要主动去补交的,在人家那里干活挣钱,当然要把税交在项目地,多交了税能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