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个委托书就可以的, 发票还是A公司开给B公司, B公司委托C公司付款以后需要还钱给C公司。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a公司)和B公司签订分包工程合同。 a公司施工,以B公司的名义对外采购材料。 发票开给B公司,a公司付款。 那么签订转款委托书吗?
A(个人)打款B公司十万购买材料,B公司又转款C公司十万买材料,C公司发放材料给B,B又转给了A公司,请问站在B公司立场代买材料的这笔十万收入用不用交税?(各公司都未开票,只有C是一般纳税,其他都是小规模)
A公司是生产和销售实木门为主,A公司在B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原材料款项尚未支付,欠供应商8万元,A公司和C客户有往来,应收C客户10万,A公司让C客户直接支付8万元给B供应商,这样就等于A公司不欠B供应商的货款了,请问这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老师好。A公司与B公司是兄弟单位,现A公司委托B公司收取C的工程款,同时委托B公司支付D公司材料款,AB两个公司在收取工程款和支付材料款时,应怎样进行账务处理呢?
老师,咨询一下:A公司自购原材料以后,送到B公司进行加工,B公司提供加工服务并向A开具加工费的发票。现由A公司采购原材料,然后出售给B公司(A向B开具出售材料的发票),B公司收到材料加工后,向A开具材料和加工费的发票(实际就是材料金额不变),结算价款就是A向B支付的加工费(例如A销售100元材料给B,并向B开具100元的材料发票,B收到材料后加工,加工费10元,B像A开具110元的发票。A实际像B支付10元加工费)。老师这种做法在税务上能说通吗。
好的,谢谢老师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