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雇佣关系来判断是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一、判断为工资薪金的情况 如果医生与多个门诊部都存在雇佣关系,即与各个门诊部都签订了劳动合同,接受门诊部的管理(如考勤、工作规范等),门诊部为其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且其在各个门诊部的工作都是整体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那么在各个门诊部获得的收入(包括在其他门诊部的排班收入)都应视为工资薪金。 二、判断为劳务报酬的情况 如果医生仅与其中一个门诊部存在正式的雇佣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其他门诊部只是偶尔去提供服务,并且与这些门诊部没有正式的雇佣合同,只是按照出诊次数或服务量获取报酬,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受这些门诊部的日常管理(如考勤等),这种情况下在其他门诊部的收入可能被视为劳务报酬。

老师您好,我们单位是做养老院看护的,下面还有中医诊所。诊所外包给第三方经营,每个月我们拿10%点,其余第三方找发票来走账。现在问题是一年100多万的收入,第三方每次拿技术服务费的发票开取钱,1月份就开了28万,剩下还有50-60需要走账,怕有风险,对方开什么发票合适呢,分月进行吗?另外去年他们没报人工成本,国税局扣了很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想拿回来一部分),我是不是可以让他走个5*4=20来万的劳务费(签个合同),这样操作合理吗,还是有什么更好的建议,敬向老师请教,比较急,谢谢!!
开心果食品公司是一个中型的健康食品公司。最近,总经理庞云为员工工作兴趣的低下而担心。因为这导致了包装品质问题的产生,如果品质问题在检查阶段被发现,袋装食品将被送回流水线,否则,它们将最终被客户所拒绝。在工厂经理的建议下,在重要工段设置了管理监督岗位,由他们进行随机检查,这样增加了成本,而且对返回率的降低并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庞总召集职能部门管理者举行品质会议,来讨论形势与采取的有效对策。工厂经理李松称一些问题是策划引起的。他建议在设计阶段举行检查,人事部门遭到攻击,被指责没有精心招聘合适的员工。公司还面临着人员频繁流动及缺勤的问题。工程及人事部门的主管都为自己辩护,策划部门的主管周卓认为设计并没有什么问题,而提高标准则意味着要耗费更多的资金。人事部门的主管王菲则觉得由于劳动市场上劳动力紧张,她无法在雇佣过程中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她还说装配工作枯燥乏味,期望人们对此类工作产生更大的兴趣也不合理。王菲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便使员工对其所从事的装配线工作增加兴趣,建议之一就是要求扩大装配线个人的工作范围。在她建议下,每个人将同工作群体的其他工人一起处理几个操作程序,而不是只做单纯的一项工作。另外,
老师,我们老板有一个医疗管理公司,另外一个个体户门诊部,一个卫生服务站,另外管理公司投资的诊所,现在我们第三方上医疗系统签合同用的是管理公司签的,开管理公司的发票。问题是这个医疗系统是三个医疗机构使用,管理公司不用,这样行吗?
老师,我们老板有几个医疗门诊部,有些医生,除了在自己主要待的门诊部上班,同时一周在另外一个,或多个门诊排一两次班,请问医生在别的门诊部上的收入是算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老师,我们是医疗门诊部,有几个合作科室比如口腔,碎石等。但是医疗行业是不能合作,所以我帐面上要与内部一体核算。合作方式是我们拿提成。他们自己用的药品及耗材自己采购,开我们公司的抬头,他的人员工资及社保也通过我们来发,跟合作科室的老板最终结算是这个科室的收入减掉我们的提成减掉垫付的工资社保后的余额发给他。我们现在做一套帐,帐务上不知道怎么处理。
老师,我们物业管理公司小规模公司,开票都是开保洁费或劳务派遣,请问一下取得一张房屋中介费48000元计入哪个会计分录的二级明细?
老师,我们物业管理小规模公司,开票都是开保洁费或劳务派遣,请问一下取得一张图文设计的发票5000元计入哪个会计分录的二级明细?
老师,发票红冲负数,导致营业收入也是负数怎么处理,红冲金额大于开票金额
工程劳务,需要办理劳务资质吗
买了一个得力的打印机,1000多块钱,做固定资产,它的类别是属于电子设备还是家具器具?折旧年限是几年?
公司的洗车车间装修,装修费可以抵扣吗?
老师,现在主要是要在税票上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合理避税
老师我申报企业所得税季报有一个附报事项里面有个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这个数字是只填写今年的还是要加上今年付去年的工资
请问个体户变更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在电子税务局上怎么变成新地址??
老师就是工会反还给我们的钱是怎么做账的?
考勤也是一样有的,比如说,一个医生一周6天班,有五点在A,有一天在B
另外还有就是,适合劳务报酬,那单位除了给他代扣代缴的劳务报酬个税申报,是否还要他本人去代开发票,公司才能入成本费用?
同学您好,即使存在考勤管理,如果该医生与 A 门诊部存在正式雇佣关系(有劳动合同等),而与 B 门诊部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基于一定的工作安排在 B 门诊部提供服务,从性质上判断: 从 A 门诊部获得的收入:由于存在正式雇佣关系且接受 A 门诊部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等),其在 A 门诊部获得的收入应属于工资薪金。 从 B 门诊部获得的收入:虽然 B 门诊部对其也有考勤,但如果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他在 B 门诊部的工作更像是基于劳务输出的性质。这种情况下,从 B 门诊部获得的收入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报酬。 不过,最终的判定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如果都签了劳动合同,就可以不用纠结了。
只与其中一家签劳动合同,请问要代开发票吗?
劳动合同属于工资,不用代开发票,劳务是需要代开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