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不影响的,是可以的,是你们的

我们是一家外贸企业,在报关单(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上生产销售单位:填写的是,我们的供应商抬头,境内发货人: 填写的本公司的抬头,不一致。我们第一次报关,是这样填写的。请问这样填写报关单是否正确?会不会影响后期退税呢?(供应商与本公司在不同省份)
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出口第一单就是一个三方贸易,报关单的发货是我们自己,收货是买方,但是买方要求提单发货人变更成买方,这样会影响我们正常退税吗
老师,我们企业是工厂,自己出货到外国。报关单上的发货人是我们自己工厂,但是提单上是其他贸易公司,请问这种情况能申请退税吗?
老师,我们是外贸公司,一般纳税人,出口报关找的是货代,退税联那里的境内收发货人是货代公司,生产销售单位才是我们公司,请问我们可以申请退税吗?
老师好,请问下我们想通过进出口代理公司出口,我们要报关退税的话,是有双抬头报关,境内发货人:进出口代理公司,生产销售单位:是我们公司,这样情况,我们公司能正常办理出口退税吗?我们是生产型出口退税企业
那么贸易公司要求写她们的收发货人的用途是干什么?
同学你好 你可以直接问他们想做什么,你们报关,是你们自己的产品,退税也是给你们的,这和贸易公司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