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2、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4、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票补开票”。 汽油预付卡充值的发票可以直接入管理费用,对于加油卡发售方:发售时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原规定未要求开具“不征税”发票,建议加油卡预收款参照现行单用途卡、多用途卡规定,开具“不征税”发票)。加油后,不同于单用途或多用途卡使用后不得开具发票,发售方可凭实际实际加油记录向购卡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卡方:购卡时,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作“预付账款”处理,加油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并根据用途记入相关成本费用,符合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
老师你好,现在这个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增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而且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收到财政资金不用偿还债务,购买固定资产。有文件规定,收到财政收入时,可以做递延收益,其他收入or还有营业外收入的。我当时选择做了营业外收入的。而现在夸虑到问题是,转入固定资产下一个月后的问题,要不要计提折旧,但是计提时又有个营业成本,而且不是每个月都有收入的,到时候计提的,成本大于收入,那么就会企业所得税和利润表都行了损亏了。
我公司是安装门禁公司,承包了一个建设项目,为这个项目购买的软件(一个门禁服务管理软件app) ,这个我觉得应该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一次计入。但是有的说要计入无形资产,然后摊销,可是这不是为我们公司使用的,而是为了一个门禁安装项目包含再合同中的一个门禁软件管理系统,所以不知道会计分录怎么做,希望老师能够帮我解答一下,细致一点,我是个小白! 这个门禁项目安装用几个月,很短,就是后期有营运支出。和这个软件技术服务。 可是这个无形资产应该是企业所有的,这个不是我们企业所有了,是为了安装门禁而购买的一个软件,搭配着门禁来做的工程项目,就像是建造的房屋,那肯定要走在建工程,完工以后进入固定资产。但是你为项目做的,肯定要有工程施工,然后核算,老师,可以把这个问题回答的细一点,分录应该怎么做。我想回答的更正式一点行吗?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企业发给员工的非货币性福利,会计上计入工资薪金还是职工福利费?实务中,我了解到的是,大部分财务做法是如果企业发的是现金福利,就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货币性福利,就计入职工福利费,这时就不涉及代扣个人所得税了。但是,税法角度,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发给员工的年货、过节费、节假日物资及组织员工旅游支出不得在职工福利费列支。所以有点纠结实务中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主要是因为涉及到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文文老师好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是2019年9月14日来公司接手会计工作,当时接手时老板只是将之前和他自己的账全部交到我手里,期初数据和账套都没有。而且老板都是自付自签,没有出纳之类的,我在2020年10月份在金碟软件购买了账套,只是做了内账,但财务上还是没有完善好。现在我要辞职了,可内账我已删除掉,之前我在金碟购买的软件是开有发票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规避风险?如果税局来的话,我应该怎么处理?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有很多员工报销都没有发票,这种应该怎么做呢
1-5月的业务提成,6月一起发放,个税怎么申报?提成不固定,1-5月没申报
老师增值税和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时间
请问,发票单位写的是1批,这个可以吗?
给国外客户提供信息技术服务,2023年开始的,但是2023年至今一直没有免税备案,没填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没有申报免税收入增值税,现在开始备案的话,以前收入既没有报增值税又没有报企业所得税的,可不可以慢慢补报上
老师,子公司支付往来款给母公司。做账可以做成借其他应付款-母公司,贷银行存款吗
老个体户从现在开始建的账以前的不管,有发票就挂应收账款,如果应收账款出负数了怎办,可能是建账之前打的款,怎么处理
老师购置税也是没满六个月算一年么?购房发票那个加计了是满六个月算一年?税务师这样的规定还有什么?老师帮忙总结分析一下我背记一下
给境外客户开了6%税率服务费发票了,如果进填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是不是申报增值税时填在免税收入行次,从正常收入里减去
商贸企业,购买了一批商品,不同种类,其中有一个是价值为0买进,又价值为0卖出,该怎么处理呢
老师,我们企业购买商场的预付卡作为业务招待费,关于如何做账务处理有对应的文件吗?
汽油预付卡充值的发票可以直接入管理费用,对于加油卡发售方:发售时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原规定未要求开具“不征税”发票,建议加油卡预收款参照现行单用途卡、多用途卡规定,开具“不征税”发票)。加油后,不同于单用途或多用途卡使用后不得开具发票,发售方可凭实际实际加油记录向购卡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卡方:购卡时,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作“预付账款”处理,加油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并根据用途记入相关成本费用,符合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 2024-09-23 08:13:23 这个不就是类似 你赠送出去就可以做销售费用招待费
老师,我们企业是购买的商场预付卡,不是汽油,我们要计入费用的话,需要等到客户实际消费完毕吗?
不需要 你赠送给他不就是业务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