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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收到个人代开增值税进项发票(开票日期为6月),发票备注说明“个税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因是经办个人支付后来报销的,劳务报酬个税我可以补申报在9月吗?

2024-10-11 12: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0-11 12:21

你好可以的 可以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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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92 追问 2024-10-11 12:22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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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1 12:23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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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可以这么做的
2024-10-11
你好,发票是8月开的,准备9月份再支付对方钱,这种情况通常是指支付方在支付前已经预先扣除了税款,并将税款支付给了税务机关。因此,您在9月份支付对方款项时,实际上已经扣除了税款,并且这部分税款已经在8月份由支付方支付给了税务机关。 所以,对于不需要再单独申报和缴纳这部分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只要支付方在8月份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扣缴了税款,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那么就可以在9月份支付款项,而无需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2024-08-28
那个是9月申报就行了
2024-08-30
20%-40%的税率,税率表可以参考,这个可以计算,提前算一下的。
2022-02-25
一定需要按劳务。一定需要按劳务报酬代扣个税的。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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