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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款5万元,法定代表人投入的,之前做的还款,7月做的还款,其他应收,但是现在想作为实收资本,可以直接修改分录吗?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直接修改的话,缴纳印花税也是从投资的那个月开始算吗?那就要缴纳滞纳金了,请问怎么操作比较好

2024-10-11 13:4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0-11 13:41

同学,你好 不可以修改分录 实收资本投入,需要备注: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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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332 追问 2024-10-11 13:42

没有备注不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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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1 13:42

同学,你好 没有备注,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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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332 追问 2024-10-11 13:43

那为什么有的可以把借款转为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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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1 13:44

同学,你好 没有办法 要么退回,重新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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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332 追问 2024-10-11 13:45

请问这是哪个文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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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1 13:48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有明确的注册资本,并由股东按照约定实缴。实收资本即为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出资额。 1.合法性要求: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款在转账时必须要备注,这是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如果股东在出资时未备注“资本金”或“投资款”,那么在出具验资报告或进行其他相关手续时,可能会遇到障碍。因为银行只能证明有款项入账,而不能确认款项的性质是否为出资款。 1.规范性操作:为了公司财务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股东打来的资金在备注信息写为投资款是一种标准的财务操作。这样做有助于区分公司的运营资金和股东的出资款,便于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 1.法律风险:如果实收资本没有备注为投资款,可能会在法律上产生一定的风险。例如,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纠纷时,未明确标注的投资款可能会被质疑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引发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公司财务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实收资本在备注信息时应明确注明为“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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