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其实这种属于福利费的话不能够抵扣
您好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我司是建筑行业专业分包,公司总部在佛山,现有个项目在杭州,属于跨地区经营,手下有一些施工班组,我司跟他们签的合同内容是*安装服务*他们自己成立了个体工商户,他的机构所在地是广东,然而他在杭州的一个项目干活,开给我们的发票,他们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吗???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合了3个税种1建筑劳务清包工3个点2.建筑施工工程项目9个点3.销售建筑材料13个点。现在开出去的300万全是建筑施工清包工3个点的票。老板自己又进项票含税金额50万进项票。非得让我抵扣进公司。我知道这300的3个点属于简易计税必须全额缴税。不得抵扣。那么他要抵扣进项。可以抵扣吗?抵扣完后只能放哪里等开出去9个点时,我做进账里?抵扣后可以在公司留底税额保留多长时间啊?要是3年他都未开9个点和13个点的票。那么3年时间留底税额不一定还在?还有一个问题是。他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了。就36个月里不得变更。他怎么会还说他有3个税种。我怎么相信他。我在哪里能查出他公司有多少个税种。
你好,老师,我是建筑安装公司,1、我以前内账没有用软件做账,只记录了流水,我现在买了软件回来,打算从第一笔业务开始做账,公司是去年4月成立的,一年的业务,但是每个月的每个项目进度我没有记录,这种我是不是没办法确认收入?2、我们每个项目是独立核算的,那每个项目收到的进项发票也只能抵扣对应的项目吗?我看了建安业的实操 ,发票这一块没看懂3、我们项目上的买的一些机器,金额几千到一万多不等,我是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吗?还是先进固定资产然后转入工程施工?也需要累计折旧,这个机器一个项目做完了,可以移到另外一个项目上继续使用,那移到另外一个工地的分录我知道怎么做,那机器的金额我是按折旧后的净值入另外一个项目成本吗?
A房地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了B商业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2022年9月A公司将B项目中栋商业大楼转让给C公司,收到预收款5250万元,同月办理交房及房产产权转移手续。商业大楼可售面积占项目总可售面积的50%,项目用地的土地价款及拆迁补偿费为2000万元。A公司选择一般方式计税,当地契税税率3%。由于纳税人A公司和当地税务机关观点不一致,导致税企契税成交价格产生分歧。他们的观点如下:纳税人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销售额,税务机关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专票注明价款。税企双方谁的观点符合税法规定?你认为站在税法角度,关于契税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包括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契税税额)。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增值税契税税税差异风险应当如何识别与应对。
A房地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了B商业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2022年9月A公司将B项目中栋商业大楼转让给C公司,收到预收款5250万元,同月办理交房及房产产权转移手续。商业大楼可售面积占项目总可售面积的50%,项目用地的土地价款及拆迁补偿费为2000万元。A公司选择一般方式计税,当地契税税率3%。由于纳税人A公司和当地税务机关观点不一致,导致税企契税成交价格产生分歧。他们的观点如下:纳税人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销售额,税务机关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专票注明价款。税企双方谁的观点符合税法规定?你认为站在税法角度,关于契税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包括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契税税额)。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增值税契税税税差异风险应当如何识别与应对。
收到工厂实验室设备器具,怎么入账
A供应商在B平台卖货,平台以销售价减去成本价开票给B企业,在7月A供应商以商城卖货的成本赞助A公司某项活动,结算时借:应收--A公司,贷:营业外收入,借:库存商品,贷:应收,但是A公司在平台卖货收到的款是以销售价借:预收,贷:银行,请问这个预收多出来的钱怎么平账
老师,原始单据要这么审核,比如发票
朴老师进 房东把买房子的佣金打给中介公司,现在中介公司要把介绍费转给我,在这个介绍费里面,我除了要交个人所得税之外,我还要承担其他税吗(比如中介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新公司装修,因2024年做了成本 ,后在25年把没有发票的做了调减,我这个帐务要做什么处理吗。不做处理,这个年报的利润和12月报表的利润不同,这个要如何 处理
线上酒店代理这个行业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老师 税负率怎么算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三个人合伙做生意,他们股份占比一样,但是其他两个却不经营,这合理吗
老师 个体工商户换法人得注销税务 然后重新去税务登记 税务局说只能恢复税务登记 这个是对的么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建筑行业税负率做到8%,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有什么影响,如果合理的话,我们有什么优势
不允许抵扣,只能当费用票用吧
那要是不入成福利费,能入到其他科目吗?
你好是的只能当福利费用
好的,谢谢
你好,不用客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