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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未出售的营业房,出租后,租金收入时缴纳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我想问一下,这些租出去的营业房每年3月份申报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申报时,需要0申报吗?

2024-10-23 11:5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0-23 11:58

你好,你出租的时候按照租金来交,不用计价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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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034 追问 2024-10-23 12:03

那我电子税务局进去了,说我2023年出租房产没有申报从价计征,去在窗口0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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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23 12:03

你好,嗯是税务局给你核定的这个。然后你如果从租缴纳了就不需要再交,但是需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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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出租的时候按照租金来交,不用计价来算。
2024-10-23
就是按租金的不含税价*12%,小微减半。从租后要减少从价房产税的原值
2025-08-12
如果 11 月该房屋租出去了,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在次月(12 月)申报期申报从租计征的房产税。 在这种情况下,10 月申报了从价计征的房产税,11 月出租后,12 月申报从租计征时,不用再重复申报 11 月的从价计征房产税。 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房产税;从租计征是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两种计征方式在不同的情况下适用,且在房产状态发生变化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申报
2024-10-21
你好,是从11月开始从租计征,每月申报
2021-11-22
一、进入税源采集界面 1.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房产税税源采集】 。 ​ 2. 找到对应房源,点击【应税明细】进入维护页面 。 二、修改从价计征税源(关键前置) 1. 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点击【变更】(选择对应需变更的所属期) 。 ​ 2. 填写核心字段: ​ - 其中:出租房产原值:按出租部分原值填写(全部出租则等于房产原值)。 ​ - 其中:出租房产面积:与租赁合同一致。 ​ - 变更时间:填2026.1.12(合同起租当月,次月即2月起从租计征),确保从价计征截至2026.1,2月起按从租申报 。 ​ 3. 核对信息后点击【保存】,从价税源会按变更时间分段,未出租期间仍按从价,出租期间按从租处理 。 三、新增从租计征税源信息 1. 切换至“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点击【新增】 。 ​ 2. 逐项填写明细(与合同一致): ​ - 出租面积:与从价模块“出租房产面积”一致。 ​ - 承租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合同填写。 ​ - 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2026.1.12-2032.1.11。 ​ - 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2026.1.12-2026.12.31(1月收取全年租金,当期申报2026年租金收入)。 ​ - 申报租金收入:填写2026年全年不含增值税租金总额(小微企业需按规定确认应税收入)。 ​ - 减免性质代码:如符合小微企业等减免政策,选择对应代码并填写减免税额 。 ​ 3. 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从租税源采集 。 四、核对与提交申报 1. 核对“从价”与“从租”模块中出租面积、原值等信息一致,避免同一属期重复或漏报 。 ​ 2. 返回税源采集首页,勾选房产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报流程 。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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