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的情况,确实应该将红字发票上的税额在申报时填入“进项税额转出”栏中,以便抵减之前认证抵扣的相应税额。这样做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老师,我们是采购方,之前认证抵扣过,现在需要采购退货,我们申请红字信息表,比如是在7月份开的信息表,在8月份报税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还是收到红字发票在进项税额转出?
老师咨询一个问题,9月份销售方给我们开具发票金额税额正确但吨位跟单价错误,我们于9月份认证抵扣,10月份发现错误对方红冲后重开,我们公司10月份,做账时可以红字冲9月份的凭证,然后重新认证做正确的,税金不用在进项税转出,直接扣出来可以吗?
老师,10月份做了红字发票申请,对方给开了红字发票,然后我把红字发票认证了的话,还用在报税的时候填写20栏进账税额转出吗?
老师我们是购买方上个月购买的货物进项税额我们已抵扣 现在我们购买方申请红字发票然后给销售方 然后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然而红字发票是6月分的 现在我7月怎样做账 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要转出系统6月份计入没
老师,一般纳税人销售方在1月份开出来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了购买方,在2月份发现发票错误,开具了红字信息表,红字发票,当时有时间差,购买方认证抵扣了,在购买方3月申报2月所属期的时候,没有进项税额转出,能申报成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