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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比如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账时按进项是8月的发票也做8月账了,票肯定也就附在8月账中了,但是8月并没有抵扣勾选,到了10月才勾选的,我不清楚把勾选的发票清单还有汇总附在10月的那个作为后面

2024-11-01 09:2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1-01 09:26

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在8月开具并记账,但在10月才进行勾选抵扣的情况下,你需要在10月的账务处理中记录这一勾选动作。具体来说,你可以在10月的会计凭证中附上发票勾选的清单和汇总,说明这些发票是在10月进行了抵扣处理。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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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46 追问 2024-11-01 09:29

我不清楚打印勾选的发票清单以及汇总具体附在10月份那条凭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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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01 09:32

好的,对于增值税发票的勾选清单和汇总,你应该将这些文件附在10月份处理勾选抵扣的会计凭证中。具体操作是,在10月份记录发票勾选抵扣的会计凭证上,附上打印的勾选发票清单和汇总表,这样可以确保相关的会计信息和文件是一致的,便于日后的核查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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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46 追问 2024-11-01 09:43

10月份勾选的发票在8份中已经记账了,对于10月勾选的发票还要怎么做记账 比如借什么,贷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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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46 追问 2024-11-01 09:43

怎么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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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01 09:47

对于8月已经记账但10月才勾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月的会计处理主要是记录发票勾选的会计分录。由于发票已在8月入账,10月勾选时不需要再次确认成本或费用,主要是处理与进项税额相关的会计分录。 一般来说,会计分录可以是: -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这样的分录是为了表明该笔进项税已经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移到“进项税额转出”,即实际已经用于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在制作会计凭证时,应附上勾选的发票清单和汇总表作为凭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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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01 09:47

在10月份,对于8月份已经记账的发票,如果这些发票在10月份进行了勾选抵扣,你不需要再次做出费用或成本的记账。10月份的记账主要是处理进项税额的转移。具体的会计分录通常是: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这样的分录反映了进项税额从待抵扣状态转为实际抵扣状态。在会计凭证中,应附上勾选的发票清单和汇总表,以证明抵扣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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