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具体来说,企业可以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老师,上面这个政策是按年还是按月份总额享受呢?比如员工是2019年6月入职,持有这个失业证,是从2019年6月一直累计36个月还是2021年12.31日截止呢?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这个政策是如何抵减呀,麻烦资深老师回答,老师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有这个政策吗?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老师,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就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我理解为第一,招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开始算,每年可以抵6千,这里每年是当年,还是从交那个月往后推一年,当年是好几个月就是好几个月用6000来折算,第二,所谓每人6000元,假如公司今年交增值税附加税费12000,抵6千,公司只交6千,
老师,我们是合伙企业,我信录用重点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对我们税收上有优惠政策吗
销售商品一批,5万元,银行收款。 1.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2.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第二个科目不明白什么意思
其他应付款-老板,可以挂吗?
车票抵扣9个点的增值税,做账的时候这个税额和车票金额应该怎么做账?
老师,11月15入司,12月15日前我个税申报的是0,12月25号才发工资但是产生的有个税,那11月的个税怎么办?
老师,新建房给业务交的时候,物业公司从业主跟前收入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应该怎么做账
老师,请问清理过期的库存商品,还需要做税额转出吗
股东单位代我司向银行贷款,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由我司承担,股东单位需要开票给我司收取该款项吗?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建筑公司,现在有一个美丽乡村项目完工,下面几个分包商要结算工程款,因为各个分包商承包项目不一样,现在需要他们开票结账,老师,他们开具的这个成本票可以只开具一张工程款发票吗?还是需要把劳务,机械费,材料费都分开开清楚?呢?
请问老师,我们是保安公司的,购买给保安的服装计入什么科目呢?
请问老师增值税前面忘记计提了,现在交的时候发现会负数,那我可以补计提吗?那怎么写分录
这个不是企业吗,合伙企业交个人经营所得税也适用吗
按老师理解,合伙企业交个人经营所得税也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