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老师你好,销售方开了红字发票,现在进项税额转出,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这样做对吗? 我理解的就是从本月可抵扣的进项额里面冲抵。
上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了纳税申报,上个月因为进项税额够,所以并没有实际交税,但因业务需要,这个月要全部开红字发票冲回,那这部分销项税额算已缴增值税吗?
老师好,假设本月有开红字发票税额¥2500,本月开蓝色发票销项税额¥3000,进项税额¥2000,为了本月缴纳增值税,可以在红色发票里面留底部分吗,例如:红字发票税额留底¥1600,这样的话,我本月销项税额¥3000,进项税额2000+900=¥2900,本月缴纳¥100增值税,可以这样操作吗?
老师好,若上月有开红字发票,抵扣了部分销项税额,为了上月缴纳一点增值税(缴税有利于税务评级A),可以认证部分进项税额,那做账做购进和销售收入还是一样做吧,例如:不管进项发票有没有认证,只要购进了,都全部做购进分录,是这样的对吧?谢谢。
商贸企业采购的库存商品被法院低价拍卖,财务如何处理
老师,公司承担社保(单位部份+个人部份)不扣个人的,账务怎么处理
安徽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的时候把学士学位错填成硕士学位,审核通过了,有影响吗?资格复审的时候会不会不过?
老师,公司帮员工购买社保,全部费用包个人部分,都由公司承担,分录怎么做?要不要计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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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善意取得的不当得利,已经转给第三人,还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9900 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贷:银行存款100 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9900 贷:银行存款9900 这样做账务处理分录正确吗?工资不准时发放 贷:银行存款100
帮写一笔计提工资,但没发放,每月又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的详细分录
不可以这样操作哦。 红字发票是用来冲减之前多确认的销项税额的,它并不是像进项税额那样可以自主选择部分留抵或怎样使用。 本月开了红字发票税额2500元,那就应该全额冲减本月的销项税额,冲减后本月实际有效的销项税额为3000 - 2500 = 500元,再结合进项税额2000元,这种情况下本月应纳税额是500 - 2000 = -1500元,意味着本月是有留抵税额1500元,可用于以后期间继续抵扣增值税,而不是按照你设想的去人为调整红字发票的冲减金额来达到控制当月纳税额的目的,这样的操作不符合增值税相关法规和正常的账务处理规范呀。
老师好,说的就在这一个意思,红字发票税额全额冲减,本月的进项税额留底部分,本月的进项税额可以部分冲减吗,问的就是这个,谢谢。
有办法了,勾选确认本月进项的时候,不确认,留到下个月再确认就可以算到下个月的进项了
不可以的 只能全额红冲了再开蓝字发票
这个也是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