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填写不了负数 你找你税务局那边的 那有可能你税务局那边会要求你修改之前的申报表

老师你好,我们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本月在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的时候,自动带出来了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为56660.40元,其中厂家给我的折让税额为:18880.00元,剩余:37780.00,发票也没有收到,应该是也是厂家给我的发票有问题我们已经认证抵扣的税额,之前的会计他把厂家给我们开的折让证明部分是把进项税额在借方做的负数,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我还是按照他的方法把折让部分做在借方负数对吗?把把税务申报系统带出的总进项税额转出部分的差额在做一笔会计分录: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7780.40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7780.40 这样处理还是应该怎么做?
八月收到一张“水费”的专用发票抵扣并入账,九月(销售方)要求冲红重开,所以九月给他开具了红字信息表后,九月申报纳税时我依据红字信息表将八月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做了转出申报和对应冲销的账务处理,但是对方一直迟迟到11月30号才开具了负数发票给我们,这前两天才收到九月应该收到负数发票,我把这负数发票直接和九月账红字信息表放在一起装订不影响啥吧?
我们公司之前收到一张发票,因为是购买饮料用作集体福利的,所以申报增值税时做了勾选抵扣和进项转出的处理,后来发现发票有误,送回销售方作废了,现在收到了对方重新开具的发票,申报增值税时发现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那里,又自动填入了之前红冲发票的税额,但是之前没有抵扣到这笔税额,已经做转出了,怎么处理
我们4月收到一张蓝字发票,记账付款之后发现对方多开了756.85元,我们也相应给对方多付了756.85元。发现这一情况之后联系对方公司开了一张销项负数的红字发票,金额为756.85,收到票后做了这一部分的进项税额转出,并挂了其他应收款。到了5月报税的时候,发现4月收到的那张蓝字发票没有被勾选抵扣,因为勾选时已经处于红冲状态了,也就是说蓝字发票并没有认证抵扣结果我们在账上已经做了进项税转出请问这种情况税务和账面分别应该怎么处理呢?
老师你好,我公司开票给客户的专票(去年12月)的。现在税务局要求客户要红冲,客户已抵啊,红字发票信息应由我客户开,然后我客户的税额是要作进项转出的。请问我到时候开了的负数发票还要把抵扣联,发票联给他吗?
税务那边可以填负数吗
填写不了,你可以试一下,这个月正好是报税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