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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们是给一个裁判员劳务费,就一次性,请问是选择劳务累计扣除还是不累计扣除,谢谢!

2024-12-06 13:4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2-06 13:45

如果该裁判员属于一次性劳务报酬,支付时可采用不累计扣除的方式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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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062 追问 2024-12-06 13:46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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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06 13:47

嗯嗯好的,不客气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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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062 追问 2024-12-06 14:00

老师,请问劳务申报的人员信息采集里是不是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其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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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06 14:01

在劳务申报的人员信息采集里,对于劳务人员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一般选择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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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裁判员属于一次性劳务报酬,支付时可采用不累计扣除的方式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4-12-06
选择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预扣法)
2025-11-14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二条的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2025-03-04
你好,就是不是连续的,偶尔来兼职的就选择不是累计这个?
2024-03-12
您好,选择不适用累计预扣法的劳务报酬就成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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