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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进项发票已抵扣,现在开具方被列为非正常户,税局要求进项转出,这种情况本月转出不行?必须要抵扣当月转出?或者应该转出吗?

2024-12-10 08:4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2-10 08:40

你好,那个是可以本月转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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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28 追问 2024-12-10 08:41

必须转出吗?取得发票是正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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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0 08:41

是的,进项必须转出的,成本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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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28 追问 2024-12-10 08:42

有政策吗?这样企业挺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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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0 08:43

税局都喊你转出了,当然是有政策依据的哈,现在是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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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那个是可以本月转出的
2024-12-10
一、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债资比例限制: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为 5:1,其他企业为 2:1。超过规定比例的借款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利率限制:借款利率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扣除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关联企业间的债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符合,再判断借款利率是否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若借款利率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且债资比例符合规定,则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 若借款利率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应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若债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超过部分对应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购货发票因供应商成非正常户需进项税转出及后续处理 当税务局要求发票进项税转出时: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等(按发票上的货物成本金额)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发票上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 待对方成为正常户又转入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 库存商品等(按转出的进项税额占货物成本的比例计算的金额)
2024-11-06
你好    那你到时转出后  你的成本或者费用 会增加 ; 你到时这个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的
2021-06-10
你好是的,放在待抵扣里,需要时再勾选
2024-10-18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在10月做账系统中将该张发票的进项税额转出,借:成本100,贷:进项转出100。 2.在10月做账系统中将进项税额加计扣除5%做反方向,借:进项加计抵减 -5,贷:其他收益—5。 3.确保在9月报税表中已经将该张发票的进项税额转出,以符合税务局的要求。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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