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原因可能是存在未开票收入、税会差异(如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扣除税法有规定)、视同销售行为(如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这些会使所得税计算基数大于开票收入对应的利润。 问题二 一般在 12 月申报期内进行更正申报是可行的,但要准备好准确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且避免逾期申报。 问题三 自查反馈:开头说明因财务交接导致数据问题。中间详细分析差异原因,如未开票收入、税会差异、视同销售等情况。接着说明已解决问题,计划 1 月申报 12 月所得税时更正。结尾表态将加强财务管理
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存在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涉及异常项目1项/次,发票2份,发票金额122123.9元。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这是不是收到作废发票,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呀?其他呢
老师,这什么情况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理》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收受的发票存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异常情况,涉及发票1份,发票金额15041.42元。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
您好!老师 公司企业所得税产生预警,但是对了下数据问题一:为什么和真实开票数据对不上,比这个数据多呢? 问题二:我们计划12月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更正,可以吗? 问题三:电子税务局的自查反馈怎么写呢? 因为是财务交接问题,现在问题已解决,等待1月申报12月企业所得税时更正。 事由: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提示 通知内容: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存在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涉及异常项目1项/次,发票9份,发票金额1,499,212.32元,详情见《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事项)清册》、《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若涉及发票的提供此清册)。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反馈。
工资表的代扣餐费入账其他应收款,本月报销菜金支付5000,然后工资表代扣员工餐费1000,(员工需支付给公司共1000,在发工资的时候扣了),现在就这个扣的1000去调整本月菜金,那么,本月菜金调整是否是(原代扣餐费1000菜金5000)分录:借:费用:5000-1000借:其他应收1000借:应付职工薪酬:5000-1000货:应付职工薪酬:5000-1000货:银行5000
老师,给台湾顾客开发票查不到他的税号是怎么回事,可以怎么操作?
老师您好,我们是二手车交易市场,这个月由纸质版发票换成了数电票开错了一张发票,红冲不了,说要销售方才可以红冲。那这样我们以后是不是都不可以开错发票
工资表的代扣餐费入账其他应收款,那么本月菜金调整是否是(原代扣餐费1000菜金5000)分录:借:费用:5000-1000借:其他应收1000借:应付职工薪酬:5000-1000贷:应付职工薪酬:5000-1000贷:银行5000
老师,有知道项目包清工,收取税管费5.5,进项税抵7%!这样合理吗?
老师,我们是外贸企业,货代公司给我们开的海运费和保费,以及杂费的发票应该怎么开?他们想合在一起开可以吗?
老师,我公司租的办公室,日常交的水电费房东这边不给开发票,说是水表和电表都是他们名下的户,没法给我们开票。请问这种要怎样处理呢!
请问我们去年有一张费用专票用于了免税项目还抵扣了,现在能让对方开红字,然后我们下个月做进项转出么?这样就不用交滞纳金了,不知道可不可以
工资表代扣员工餐费,入账是贷:其他应收款。本月菜金入账是借: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在借:福利费,贷:银行存款。那么怎么调账呢?本月餐金的费用要减掉员工餐费吗?福利用不用?
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季度不超过30万交税吗
问题一:是我们的开票金额大于税务预警出来的金额,这个正常吗?是他们的数据错了吗? 不是我们的少,是多
同学你好 是不是你申报未开票收入的问题 你所得收入的上面的不含税收入的金额和增值税的收入一致吗
您好!老师 因为牵扯前期财务问题所以 是一只零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实际上开出去的发票金额和税务说的这个数据也不一致,实际的要比这个预警数据多,是税务的少,是什么原因呢?
如果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不一致那肯定是预警的 你得更正按一致的金额申报
问题是 为什么税务局给的金额和实际的不一致呢? 按哪个来
同学你好 按税局给的金额来
老师 为什么不一样呢 实际的多
那就是你们有未开票收入没报
不是 都开发票了 但是税务给的数据却不是我们开发票的金额,这是为什么呢?
那是不是有红冲的呢
冲红的都减去了,数据还是比税务局的多?这是为什么呢
同学你好 那你核对一下收入明细 是不是有未开票收入
而且,税务说的发票张数也不对,也比我们的实际开票张数少,这又是为什么呢?
你们开的电子发票还是数电发票 是不是系统问题 不然发票不可能数量不对
电子的,所以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税务局给的数据少了
这个应该是系统问题 要不然不会这样
而且我刚才把2024年全年的开票金额从电子税务端导出来,数据也和我们实际的数据一致,问题一:就这个预警出来的数据和我们实际数据不一样,这样我们应该按照哪个数据进行自查反馈呢? 应该如何处理呢?问题二:给的预警通知书上,写的30天内在税务电子系统 :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反馈。 这个我打开看系统,也没有呀?这个在哪?以前预警都有提醒在哪里
问题一 数据选择:按照实际数据自查反馈,因为其准确。 处理方法:重新核对数据,检查业务记录,分析差异原因。若是系统问题与税务机关沟通;若是自身问题,按税法调整纠正。 问题二 通常在电子税务局【特色业务】-【风险提示】-【风险自查】模块进行反馈。若找不到,可联系税务机关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