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原因可能是存在未开票收入、税会差异(如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扣除税法有规定)、视同销售行为(如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这些会使所得税计算基数大于开票收入对应的利润。 问题二 一般在 12 月申报期内进行更正申报是可行的,但要准备好准确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且避免逾期申报。 问题三 自查反馈:开头说明因财务交接导致数据问题。中间详细分析差异原因,如未开票收入、税会差异、视同销售等情况。接着说明已解决问题,计划 1 月申报 12 月所得税时更正。结尾表态将加强财务管理

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存在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涉及异常项目1项/次,发票2份,发票金额122123.9元。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这是不是收到作废发票,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呀?其他呢
老师,这什么情况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理》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收受的发票存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异常情况,涉及发票1份,发票金额15041.42元。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
您好!老师 公司企业所得税产生预警,但是对了下数据问题一:为什么和真实开票数据对不上,比这个数据多呢? 问题二:我们计划12月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更正,可以吗? 问题三:电子税务局的自查反馈怎么写呢? 因为是财务交接问题,现在问题已解决,等待1月申报12月企业所得税时更正。 事由: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提示 通知内容: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存在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涉及异常项目1项/次,发票9份,发票金额1,499,212.32元,详情见《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事项)清册》、《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若涉及发票的提供此清册)。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反馈。
你好老师: 1、外贸型A公司出口首次退税,税务局要求提供租房发票,但是A出口公司的房东是集团内部B公司,并且B公司股东和A公司股东斯同一个,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供免租协议呢, 2、整个架构是集团公司C统一采购,再卖给A公司出口,现在集团内C公司和A出口公司法人是同一个,退税被提出疑点,出口业务完全真实,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说明才能退税成功呢
一种商品20斤,(1*3袋)交货数量是50,单价是130.92元,折后单价是112.92元,折扣额是900元。我想问折扣额怎么算出来的?谢谢你了
银行结利息怎么做账啊
(1+实际利率)*(1+通货膨胀率)=1+名义利率 名义利率3%,通货膨胀率1%,实际利率是多少,怎么计算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凭证封面后是放科目余额表还是放凭证汇总表?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是贸易公司,老板自己单独有个生产公司,然后他现在想把生产加入我们贸易公司,这样可以吗?
老师:应付账款有没有自动生成逾期天数的公式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是包含销项和进项。还是说只是销项。计税依据是什么,销售收入✘0.0003还需要✘120%吗
问题一:是我们的开票金额大于税务预警出来的金额,这个正常吗?是他们的数据错了吗? 不是我们的少,是多
同学你好 是不是你申报未开票收入的问题 你所得收入的上面的不含税收入的金额和增值税的收入一致吗
您好!老师 因为牵扯前期财务问题所以 是一只零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实际上开出去的发票金额和税务说的这个数据也不一致,实际的要比这个预警数据多,是税务的少,是什么原因呢?
如果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不一致那肯定是预警的 你得更正按一致的金额申报
问题是 为什么税务局给的金额和实际的不一致呢? 按哪个来
同学你好 按税局给的金额来
老师 为什么不一样呢 实际的多
那就是你们有未开票收入没报
不是 都开发票了 但是税务给的数据却不是我们开发票的金额,这是为什么呢?
那是不是有红冲的呢
冲红的都减去了,数据还是比税务局的多?这是为什么呢
同学你好 那你核对一下收入明细 是不是有未开票收入
而且,税务说的发票张数也不对,也比我们的实际开票张数少,这又是为什么呢?
你们开的电子发票还是数电发票 是不是系统问题 不然发票不可能数量不对
电子的,所以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税务局给的数据少了
这个应该是系统问题 要不然不会这样
而且我刚才把2024年全年的开票金额从电子税务端导出来,数据也和我们实际的数据一致,问题一:就这个预警出来的数据和我们实际数据不一样,这样我们应该按照哪个数据进行自查反馈呢? 应该如何处理呢?问题二:给的预警通知书上,写的30天内在税务电子系统 :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反馈。 这个我打开看系统,也没有呀?这个在哪?以前预警都有提醒在哪里
问题一 数据选择:按照实际数据自查反馈,因为其准确。 处理方法:重新核对数据,检查业务记录,分析差异原因。若是系统问题与税务机关沟通;若是自身问题,按税法调整纠正。 问题二 通常在电子税务局【特色业务】-【风险提示】-【风险自查】模块进行反馈。若找不到,可联系税务机关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