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历赠送 定制日历赠客户更符合业务宣传费,有宣传公司形象的作用。 税法上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汇算清缴时合并算扣除限额,可按限额扣除。 二、叉车租赁费用 叉车租赁费用属于销售费用。 分录为借 “销售费用 - 装卸费(或运输费)”,贷 “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员工的社保和个税全部由公司承担后,公司的社保和工资该怎么申报最好?所得税又该怎么报?
请贾苹果老师回答谢谢!其他人勿接简易计税的有哪些情形?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是个什么政策
★技术股-老板给员工福利技术员发技术股,当老板变卖公司时,技术股老板有权一起卖出吗,老板把公司卖了技术股是属于技术员还是属于老板
会计记账-检查有没有错误,应该检查哪几项
你好,a公司属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生产机械产品的,收到政府发放的厂房租金奖励,计入什么科目
请贾苹果老师回答谢谢!其他人勿,老师汇算清缴前发现前期账务错了,可以直接去原凭证上面还改吗?还是直接做个红字冲销错误凭证,然后再做个正确的凭证?
请问老师,咱们有分公司设立及账务的课程吗?
农业公司,有很多零散的人工费用应该怎么报
点知税务局开给我们的发票员工没来报销就没必要全部记账吧
老师,我们是一家商贸公司现在发现去年8月份结转成本的单价错了,导致9-12月份的单价也错了,这个怎么处理?
朴老师,我们有一个专业的叉车费用二级科目,直接使用这个可以吧?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朴老师,还有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就是我们跟供应商采购商品的时候由于打包以及装货的需求是需要租用供应商的物料的,租用供应商物料的时候我们是其他应收款这个科目,然后二级明细就是对应不同的供应商以及不同的物料;供应商并没有规定归还的期限,所以只要我们在合作期间不限时退回物料给供应商,供应商就会把租用物料的款项直接退回到账上供我们抵扣下次采购的货款,由于有这样的一个时间差,有时候我们这边的客户也出于装货的便利让我们把物料一并租给他以便快捷装货,但是客户后面没有归还给我们公司的话我们就会收取这个客户的物料费,前期我们是租用各个供应商的物料,所以到了后面变成我们销售了供应商的这个物料
所以我不太清楚后期销售物料收取的金额如果做账务处理;这其中涉及这几个问题:第一,我们有很多供应商,每个供应商的物料都是一样的,但是个个供应商收取的押金不一样;第二,我们虽然是租用这些物料并不是我们的资产,但是由于有一个时间差所以我们再次期间可以随意支配这些物料的使用,只要最后我们把租用的数量全部归还便可;所以对于租用我们物料但不归还的客户收取的这部分金额我应该如何分录;问题二:物料太多有些由于存放时间太久有些已经破损退回给供应商的时候拒收所以我们自行处理,我们销售给回收物料的公司,请问这个又如何做账目出来,这里又产生两个小问题,麻烦老师帮我解答一下
财务处理 租用供应商物料:用 “其他应收款” 核算合理,供应商退租用款冲减该科目,同时按情况冲减应付账款或确认采购成本冲减。 租给客户:客户租用时,从 “其他应收款” 转 “其他应付款”;客户未归还收取物料费,确认收入(记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记 “主营业务成本” 或 “其他业务成本”)。 税务处理 增值税:租用供应商物料冲抵货款无实质应税行为,但要留好相关资料;向客户收取物料费按销售货物交增值税,依规开票。 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后相应成本可税前扣除,要留好成本相关证据按规定申报纳税,确保合规
结转成本那里无从下手,因为物料是一样的,但是十多个供应商,每个供应商收取的押金都不一样,所以根本不知道使用哪个价格;最重要的是老师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我们根本就不用支出这个成本,因为这个根本就不是我们的成本,我们是把租用供应商的物料私下处理,但是供应商是不知道的,我们只要保证合作期间有对应数量的物料归还就可以了;所以我不知道如何处理
一、客户租用物料未归还收取金额的账务处理 确认收入 当向客户收取物料费作为销售处理时,应确认收入。由于物料最初是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租用押金,收取的客户物料费可以先冲减对应的其他应收款(相当于将之前的押金转为收入),如果收取的金额超过了押金部分,再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例如,从供应商 A 处租用物料押金为每件 10 元,共租用 100 件,客户租用了 50 件未归还,向客户收取每件 15 元的费用。 首先冲减其他应收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50×15 = 750 元 贷:其他应收款 - 供应商 A(50×10)500 元 其他业务收入 250 元 考虑税金(假设为一般纳税人,适用 13% 税率) 同时,还需要确认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收入 32.5 元(250×13%)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5 元 二、自行处理破损物料销售给回收公司的账务处理 确定成本的近似处理方法 由于物料来自多个供应商且押金不同,很难确定准确的成本。一种近似的处理方法是可以按照平均成本来结转。计算所有供应商押金的加权平均金额作为物料的近似成本。 例如,从供应商 A 租用 100 件,押金 10 元 / 件;从供应商 B 租用 200 件,押金 12 元 / 件。则加权平均押金 =(100×10 %2B 200×12)÷(100 %2B 200)≈11.33 元 / 件。 销售处理 当销售给回收公司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按近似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其他应收款(按照近似的平均成本计算的金额) 潜在风险和会计估计的披露 这种处理方式存在一定的估计成分,因为实际上物料不是企业自有资产。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即如果供应商发现企业私自处理物料且未按约定归还足够数量,可能会导致纠纷和潜在的损失。并且这种处理方式在税务检查等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合理的解释,因为从形式上看物料不是企业的资产却进行了销售处理。
老师:贷:其他应收款 - 供应商 A这个科目不能在这里使用,因为我们跟供应商核对对账单的时候使用的就是这个科目,这个只能在我们租用/退还给供应商的时候使用,如果我们在自行处理的时候就使用这个科目岂不是跟供应商的对账单的数据对不上?供应商是没有我们私下处理物料的数据的
那你就单独设置一个往来科目
我思考了很久,客户使用我们的物料已付租金但是不归还的情况,以及我们售卖给物料回收公司的情况我可以不结转成本直接作为营业外收入吗?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如果是明确知道价格的反而可以按照正常销售程序处理,但是由于出现了我跟你说的那些情况所以我想了很久但是不敢确定,怕处理有误影响公司的损益情况
同学你好 这个计入营业外可以
好的老师,因为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我们从根本上就没有任何成本的支出,我们就打着一个时间差,所以对于客户支付的押金以及自行销售处理所得的金额都是营业外收入了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非常感谢朴老师,愿你平安喜乐!
同学你好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