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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会计法规的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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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海阔天空 发表的提问:
资本公积的计提方法,计提时间
你好!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并不是企业自己提取的。所有它没有规定的计提时间
91楼
2023-01-09 16: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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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空:回复宋生老师 那县里给了20万的设备维护基金,应该怎样处理呢?
2023-01-09 16:50:59
宋生老师:回复海阔天空你好!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设备维护
2023-01-09 17:03:25
海阔天空:回复宋生老师 设备维护基金在财务报表怎样填写呢
2023-01-09 17:27:54
海阔天空:回复宋生老师 设备维护基金在财务报表怎样填写呢
2023-01-09 17:49:11
宋生老师:回复海阔天空你好!你计入到专项应付款或者其他应付款科目
2023-01-09 18:03:35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李青耘 发表的提问:
请问,我想看税法方面的原文文件在哪里找,或者有没有什么书?
你好!这个建议你去买各种税法的小册子。税法条文
92楼
2023-01-10 15: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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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1.4w
引用 @ 香蕉嚓茶 发表的提问:
请问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者摊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你好,取得的次月计提。
93楼
2023-01-10 15: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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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嚓茶:回复宇飞老师 无形资产是当月增加当月计提,当月减少当月不提对吧
2023-01-10 15:32:17
香蕉嚓茶:回复宇飞老师 投资性房地产也是当月减少当月照提么
2023-01-10 15:46:48
宇飞老师:回复香蕉嚓茶嗯,是的,理解的正确。
2023-01-10 16:04:38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谁知道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税相关规定及计算方法
您好,请参考以下内容,谢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虽只规定纳税义务时间,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是经国土部门确定有关单位组织测定的。所以在申报时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申报缴纳。   2、注意免税土地面积和扣除时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1988]015号)和《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1989]140号)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物业用房以及在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符合免税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或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对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相关项目所占用的土地应在建成交付使用时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应按实际占用面积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规定交付土地时间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3、注意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及计算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房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明确了购置新建房品房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对应的也就是说作为出售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的终止,因为对同一块地是不能重复征税的。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对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理解也应为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合同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应以交付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如果合同未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这样纳税起始日和终止日衔接一致,避免重复纳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个开发项目在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随着房产的不断销售,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到商品房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就要注意计算方法,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月比例扣除法较为合理。   即本月应纳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月单位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免税占地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分摊面积以合同规定交付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统计);月单位税额=年应纳税额÷12;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建筑面积÷可售建筑总面积)。
94楼
2023-01-10 15: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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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 阿静静 发表的提问:
土地增值税的算法,会计处理方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95楼
2023-01-10 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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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静静:回复方亮老师 需要计提吗,有关会计分录有什么
2023-01-10 16:39:32
方亮老师:回复? 阿静静需要计提,分录如下; 1、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23-01-10 17:07:52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绿地 发表的提问:
急需最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缴纳的法规法条原文,
这个到当地省地税局网站查询吧
96楼
2023-01-10 16: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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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一掬月光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房地产企业自建的临时性售楼处能不能计入开发间接费用?
您好!这样的建议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97楼
2023-01-11 1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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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斯人若彩虹 发表的提问:
非投资性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价值差异记哪个科目, 整体会计分录是啥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转公允价值法,差额记哪个科目,成本法转公允价,计量有啥会计分录
如果说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那么这个投资性房地产如果说是公寓模式,合算就会有差异,如果说这个公允价值上升,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就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8楼
2023-01-11 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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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回复斯人若彩虹转工业模式的话,是计入留存收益。
2023-01-11 16:31:35
斯人若彩虹:回复陈诗晗老师 成本转公允模式,有的算所得税负债。有的不算。这个有啥区别,
2023-01-11 16:56:14
陈诗晗老师:回复斯人若彩虹如果题目让考虑所得税,就产生递延所得税。
2023-01-11 17:08:43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学堂用户udpqqt 发表的提问:
A公司的车间是会计主体还是法律主体,或者都是?
同学您好,是会计主体对的没错, 是这样的
99楼
2023-01-11 16: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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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用户udpqqt:回复易 老师 那不是法律主体咯?
2023-01-11 16:41:44
易 老师:回复学堂用户udpqqt不是,这个没有法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
2023-01-11 17:11:14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杨小姐 发表的提问:
现在考会计证有用吗?还是直接考初级?没有上岗证,还在复习会计证,这样是不是浪费时间,应该直接考初级呢?
您好!改成了会计员,但是具体的考试政策还没有出来。
100楼
2023-01-12 15: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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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61w
引用 @ 心如止水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您帮我看一下我用红笔标的地方,上面说的按会计折旧年限扣除,下面又不用调了,又成按税法了,到底听谁的,有点儿懵了
两者是一致的,上面说的是如果会计折旧年限高于税法最低年限,按会计年限处理。既然按会计年限处理,就不存在纳税调整,听会计的
101楼
2023-01-12 15: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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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止水:回复董老师 既然听会计的,那税法是10万啊,为什么不改成5万,不是听会计的吗?
2023-01-12 16:46:24
董老师:回复心如止水所以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啊。不就是听会计的了吗?其实可以这样理解,税法只是规定了最低,没有上限,所以会计怎么做就怎么做
2023-01-12 17:12:52
心如止水:回复董老师 老师,你看上面的思考题1,会计20万,税法10,说调增10万,我理解是以税法为基础,调增10万。那思考题2不是也应该以税法为基础吗?税法为10万,如果听会计的,不是应该调减5万吗?以税法为基础,以税法为基础
2023-01-12 17:26:38
董老师:回复心如止水上面的是听税法的,因为会计年限低于税法最低年限,就是说你折旧期限太短了,导致你现在利润太少了,所以要增加你的利润,调增应纳税额
2023-01-12 17:38:46
心如止水:回复董老师 那就是有时候听税法的有时候听会计的是吧
2023-01-12 18:04:57
董老师:回复心如止水对的,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3-01-12 18:27:10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56w
引用 @ 瘦瘦的小刺猬 发表的提问:
请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巳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房地产项目的纳税时间时间点是哪时?是否为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当月?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根据以上规定,房地产企业发生开发产品销售的应税行为后,收到款项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没有收到款项的,在取得索取款项凭据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所谓取得索取款项凭据是指合同约定付款的日期,未签订合同的,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在前两种情况发生之前,先开发票的,开具发票的时间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102楼
2023-01-12 16: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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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拉肯商贸 发表的提问:
一般纳税人公司,网上报税时需要上传一个文件,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方法。这个文件哪里有?
你邮箱多少我发一个你,就是你之前资料填写打印出来盖公章上传的,
103楼
2023-01-12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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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肯商贸:回复maize老师 330769725@qq.com
2023-01-12 16:59:53
拉肯商贸:回复maize老师 老师,我不在该上传哪一个表格?
2023-01-12 17:11:18
maize老师:回复拉肯商贸就是一个表,你之前那个填写备案资料那个表,打印出来盖公章,拍照上传
2023-01-12 17:27:25
拉肯商贸:回复maize老师 老师就是把你给的这个表格填好,然后打印出来盖上公章再上传过去就可以了是吧?
2023-01-12 17:38:49
maize老师:回复拉肯商贸可以,你前面填写那个备案资料,那打印出来,盖公章上传也可以,这个
2023-01-12 17:52:11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云朵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单位培训企业内部职工,到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领专项补贴时,对方要求开具发票,合理吗?我方要求开收据,可以开具收据,有文件性的依据吗?
你好,开收据是合理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你们没有发生经济业务
104楼
2023-01-27 16: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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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朵:回复紫藤老师 但对方非要发票,老师你能给我一个文件性的支撑吗
2023-01-27 17:20:01
紫藤老师:回复云朵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你们没有发生经济业务
2023-01-27 17:31:54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81w
引用 @ WQY 发表的提问:
老师,发票章一定要盖在发票的右下角吗?发票中间空白处(没有文字的地方)不行吗?
你好,可以的,这个没有限制。
105楼
2023-01-27 16: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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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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