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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的拆迁补偿下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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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优雅的柚子 发表的提问:
请问,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和它的契税,是入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还是公共配套设施费?
你好!记入公共配套设施费
211楼
2023-03-01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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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柚子:回复蒋飞老师 谢谢老师,老师,这个科目不是核算小区内的吗?我们付的是小区外的
2023-03-01 16:01:41
蒋飞老师:回复优雅的柚子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和它的契税,应该是住宅区内的
2023-03-01 16:18:19
杰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4
解题: 0.09w
引用 @ 精灵 发表的提问:
老师,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记账?
你好,1.收到搬迁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 借: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3.拆卸、运输、重新安装机器设备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4.转销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5.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现因搬迁而灭失: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6.支付职工的安置费: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7.重新购置土地、固定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8.核算专项应付款余额: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9.在资产有效使用期间内,直线法递延,具体金额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折旧或摊销年限而定: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之规定: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来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者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212楼
2023-03-02 14: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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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4.95
解题: 0.42w
引用 @ 粗暴的彩虹 发表的提问:
买了一个单位的厂房现在要拆迁了只有当时的合同请问拆迁补偿怎么算
在企业拆迁中,对中小企业来讲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 四、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五、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六、搬迁费用 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213楼
2023-03-02 15: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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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会已通过多门
4.97
解题: 0.05w
引用 @ 糊涂 发表的提问:
业务:我司办公因为之前期限没到,原办公地址要拆迁建设其他的,所以乔迁了,现在原来物业公司补偿一笔拆迁补偿款给我司,分录怎么做,请写出来,谢谢!
你好,将办公装修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完后,补偿款冲减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214楼
2023-03-02 15: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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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64w
引用 @ 咩咩 发表的提问:
老师,个人可以到税局去开拆迁补偿费给公司吗,税率是多少? 是一家公司占用私人的蔬菜大棚,公司要求私人开具发票
你好,可以的 税率是3%
215楼
2023-03-02 15: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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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咩:回复邹老师 是什么税种啊?
2023-03-02 16:11:29
邹老师:回复咩咩增值税
2023-03-02 16:33:19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64w
引用 @ 仰望星空 发表的提问:
拆迁补偿款地税申报印花税的时候税目应该选择哪个啊?
你好,这个是不需要征收印花税的
216楼
2023-03-02 16: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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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星空:回复邹老师 北京昨天去咨询了说要交
2023-03-02 16:18:32
邹老师:回复仰望星空你好,这个是不属于印花税的合同范围 的
2023-03-02 16:39:01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64w
引用 @ 一掬月光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公司预付的拆迁补偿款,计入预付账款好?还是计入其他应付款比较好?
你好,一般是计入预付账款
217楼
2023-03-05 16: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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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掬月光:回复邹老师 请问老师,房地产公司付材料或者其他费用,直接进入开发成本,还是通过付款单位往来账户便于以后查账?
2023-03-05 16:38:32
邹老师:回复一掬月光个人建议先通过应付账款过渡一下,然后通过银行再做支付的分录
2023-03-05 16:57:37
一掬月光:回复邹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3-05 17:18:27
邹老师:回复一掬月光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2023-03-05 17:30:51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义气的西牛 发表的提问: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做物流的,公司租赁的档口拆迁有拆迁补偿,需要我公司开具普通的经营租赁搬迁费补偿的发票,可以开吗
你好! 可以的。
218楼
2023-03-05 16: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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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CMA,审计师
4.99
解题: 0.21w
引用 @ 凡是长投非坏账 发表的提问:
收到出租人给我们承租人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做账呢
您好,这个算营业外收入的
219楼
2023-03-05 17: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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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清馨 发表的提问:
老师,支付个人拆迁补偿款,收到个人收据,该怎样入账?
你好,如果这笔补偿款是国家先拨给你们再拨出去的,走往来 如果你们是房地产公司的话,这个补偿款就是工程成本了,计入工程施工
220楼
2023-03-05 17: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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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馨:回复紫藤老师 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老师收到的是收据也可以计入到开发成本~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款里面吗?
2023-03-05 17:50:04
紫藤老师:回复清馨是的,这个就是开发成本
2023-03-05 18:10:05
清馨:回复紫藤老师 那这笔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2023-03-05 18:28:00
紫藤老师:回复清馨如果建筑还没有完成就是计入了成本,成本是可以抵扣的
2023-03-05 18:55:51
清馨:回复紫藤老师 老师,没有发票也可以入账吗?
2023-03-05 19:15:05
紫藤老师:回复清馨需要合同,收据,最好是通过公证
2023-03-05 19:35:48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姗 发表的提问:
由于拆迁,销售旧的设备,这笔收入可以和拆迁补偿款一起分5秒摊利润吗?
你好。同学。收入和拆迁补偿款的分摊年限一致。
221楼
2023-03-05 17:33:00
全部回复
~姗:回复陈诗晗老师 这笔设备销售也算吗
2023-03-05 18:09:23
陈诗晗老师:回复~姗都属于,一体的,一体分摊
2023-03-05 18:25:21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兰酱 发表的提问:
房屋拆迁补偿款需要交增值税吗
您好,按我的理解不交增值税,请参考以下内容,谢谢。 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该不该交增值税? 2016-08-05 10:12:39来源:网络作者:蔺龙文 【 大 中 小 】添加收藏 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该不该交增值税?——就杨升军老师《关于征收补偿费增值税纳税问题的分析》一文进行讨论 第一部分:政策简要回顾 营改增前,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7]969号“对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那么,营改增之后,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缴纳增值税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从上述文件看,大家会发现增值税政策与营业税政策相同点在于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都不交税,而财税【2016】36号文没有对房屋拆迁补偿该不该交增值税予以界定。 第二部分:业界征税观点摘录 那么,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杨升军老师8月2日在公众号“中国财税浪子”发表文章认为《关于征收补偿费增值税纳税问题的分析》认为应该缴纳增值税。认为应该缴纳增值税的还有湖北国税与北京国税。湖北国税解答:“纳税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补偿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取得的其他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北京国税解答:“企业的房产被拆迁,获得了另一处的房产补偿和一部分现金补偿,被拆迁企业是不是要把作为补偿的房屋作价加上取得的现金补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来缴纳增值税?被拆迁企业获得的补偿房屋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答: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现金补偿和房屋补偿)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补偿房屋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湖北国税与北京国税解答虽然具有官方背景,其解答不属于正式法规,不具有普适性,缺乏国家上位法支撑,两地国税解答也未说明征税理由。杨升军老师的文章对于应该征税的理由进行论述,本文试着进行探讨。 第三部分杨升军老师观点摘要 这一问题引起“征税方”和“不征税方”的激烈争论,笔者本着交流学习的目的,进行讨论,本身不站在征税方与不征税方,本着理越辩越明的求学态度写作此文。因为杨老师作为征税方进行阐述,笔者试着以不征税方的角度进行阐述。 杨升军老师的思路大致阐述: 杨升军老师认为征税理由,笔者试着进行归纳为三条理由:第一、政府的征收补偿行为具有商业性质,企业与政府之间补偿协议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行为。第二、企业取得合理对价的补偿,属于有偿放弃所有权行为。第三:取得具有交易性质的补偿,对于资产所有权人来说与销售没有本质区别,与转让所有权没有根本区别,符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规定,应该作为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注:杨升军老师的文章不仅仅论述房屋补偿款,还涉及存货及动产补偿款问题,其论述思路针对多种补偿款没有本质差异,本文只就房屋补偿款进行讨论,对于存货与动产补偿款不做讨论,缩小讨论范围便于阐明观点。 第四部分反方立论 为了“批驳”上述观点,需要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与一般销售行为有没有本质区别。第二:具有合理对价是不是缴纳增值税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回答第一个问题: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与一般销售行为有没有本质区别?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与一般销售行为具有本质差异。 理由1:正常交易达成需要价格的合意,还需要商业意图上的合意。仅仅市场价格不一定能达成商业交易。正如一句话“有钱难买我愿意”。正常商业交易买方开出市场价,甚至高出市场公允价也不一定能达成交易,而在拆迁补偿中,企业没有愿意与不愿意的选择,必须服从和配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规定政府可以征收的情形。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从上述规定看,企业与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具有商业意图方面”的考虑因素,必须服从,否则面临法律责任。 理由2:正常商业交易卖方定价时可以拍卖,招投标等方式确定价格,而企业取得拆迁补偿价值额度计算方法是法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定价方式法定和一般销售行为具有极大不同。 因此,企业取得拆迁补偿和正常销售行为具有本质差异。 现在回答第二个问题:具有合理对价是不是缴纳增值税的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具有合理对价不是缴纳增值税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因为无偿赠送没有合理对价仍然属于缴纳增值税的范围,企业因为偿债及流动性需要低价处置也并非不交税的条件。因此,“交税与否”与“是否取得合理对价”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并非一般商业销售行为,“交税与否”与“是否取得合理对价”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因此,杨老师的论述并没有让人信服的理由。 那么,拆迁补偿与一般销售行为不同,就可以直接得出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不交增值税的结论吗?未必,该不该交税,税收法定主义是指导现代税法立法与税法运行的指导思想。现在还得回到税法的界定上来分析研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解释“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从该文件规定,销售不动产是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不动产所有权的消灭,并非转让!所有权消灭与转让能同等对待吗?这是两个概念,明显不属于同一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章为“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由此可见,在物权法上,物权的“转让”和“消灭”是两个并列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的应税税目是“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对“消灭”物权的行为并未纳入征税范围。那么在增值税视同销售条款中是否将取得拆迁补偿纳入视同销售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企业取得拆迁补偿也并非视同销售行为。 基于税收法定主义,税目没有明确规定则属于不征税领域。《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国家没有开征之前,税务机关及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扩大征税范围,河北国税与北京国税相关解答涉嫌违反上位法,违反《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 当然,有的朋友可能会运用“实质课税原则”为征税观点提供理由,按照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解释,“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的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企业与政府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政府行政行为主导下的企业配合义务,并非企业的避税安排,因此笔者认为不能依据实质课税原则认定为征税理由。
222楼
2023-03-06 14: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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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拆迁补偿款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么?
在广州市,原本是住在城中村的,近期政府说要拆迁我们所在的那个地方,然后说给一定的拆迁补偿款,但是村里人都说要缴纳什么个人所得税,请问是真的要征收么?
223楼
2023-03-06 15: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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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2023-03-06 15:32:46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爱吃吃的韩马儿 发表的提问:
行政单位办公楼因城市改造拆迁。。财政应该支付的补偿款,拆迁后有一部分的拆迁款没有收到。应该记账吗?记的话,应该怎么记?不记账会违反什么财务制度吗?
你好,事业单位的最好是收的到时候才记账
224楼
2023-03-06 15:32:59
全部回复
爱吃吃的韩马儿:回复紫藤老师 这是行政单位的
2023-03-06 16:03:23
爱吃吃的韩马儿:回复紫藤老师 我理解的是,别人欠你的钱,应该要记账啊
2023-03-06 16:29:24
爱吃吃的韩马儿:回复紫藤老师 这样后面换会计的话,他一看 也就知道别人还欠单位钱啊
2023-03-06 16:43:01
紫藤老师:回复爱吃吃的韩马儿如你有文件了,可以做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财政补助收入
2023-03-06 17:10:53
爱吃吃的韩马儿:回复紫藤老师 不记账违反什么财务制度
2023-03-06 17:32:16
紫藤老师:回复爱吃吃的韩马儿违反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
2023-03-06 17:51:23
爱吃吃的韩马儿:回复紫藤老师 老师,那个是企业的啊
2023-03-06 18:14:59
爱吃吃的韩马儿:回复紫藤老师 我这个行政单位
2023-03-06 18:33:37
紫藤老师:回复爱吃吃的韩马儿行政单位办公楼,我还以为是行政单位的办公楼呢,那就计入借 其他应收款 贷 营业外收入
2023-03-06 18:49:05
爱吃吃的韩马儿:回复紫藤老师 行政单位的话,不记账违反什么财务制度
2023-03-06 19:09:08
紫藤老师:回复爱吃吃的韩马儿行政单位的话,不记账不违反财务制度,收的到时候才记账
2023-03-06 19:35:55
爱吃吃的韩马儿:回复紫藤老师 那没收回来的钱,就不管了?
2023-03-06 19:57:18
爱吃吃的韩马儿:回复紫藤老师 我还是觉得会违反,不然造成国有资产资金流失了
2023-03-06 20:23:34
紫藤老师:回复爱吃吃的韩马儿那就计入借 其他应收款 贷 营业外收入
2023-03-06 20:49:23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小茹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公司是拆迁重置补偿单位,原来未拆迁时有两项固定资产118万,还未提折旧,就赶上拆迁了,固定资产一拆迁,也就报废了,也没有残值。补偿重置款里包含着这部分损失。现在新的厂房正在建设期,前任会计账上一直没有处理。我现在如何处理?
您好,那您需要先做股东资产清理,然后补偿款可以把固定资产清理的补偿的冲减了
225楼
2023-03-07 14: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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