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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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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拿下CPA 发表的提问:
税务要求纳税申报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账上不用调整分录吗?
同学你好,会计账上不用调整分录吗?——是不需要的;
76楼
2023-01-04 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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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小陶子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中 哪几项会计处理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投资、分配和职工个人福利。祝您工作愉快!
77楼
2023-01-04 16: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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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36w
引用 @ 永不止步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处理上什么时候应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业务发生的当月需要确认收入处理
78楼
2023-01-04 16: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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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迷路的跳跳糖 发表的提问: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的处理
你好,具体一下经济业务
79楼
2023-01-04 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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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处理上什么时候应确认收入
缴纳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做会计分录的规定如下: 一、车辆强险及车船税都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 1、给保险公司支付车辆强险费(计入财产保险费中)时 借:管理费用——公司经费 贷:银行存款 2、交纳车船税时(车船税应交税务部门,保险公司只是代收代缴)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80楼
2023-01-04 17: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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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5.00
解题: 0.16w
引用 @ Y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处理上什么时候应确认收入
是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一般在会计上也不确认收入,比如以外购产品对外捐赠,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都视同销售
81楼
2023-01-05 16: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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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哇哦 发表的提问:
万人模考这个综合题,视同销售的处理,最后的会计利润老师没有减掉视同销售应交的附加税就直接算限额来对比了,增值税不影响利润,附加是影响的,哪个做法才是正确的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82楼
2023-01-05 16: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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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哦:回复陈诗晗老师 我想通了,题目做了视同销售的增值税,记入成本的是236.4万元36.4就是销项税,既然已经把销项计进去对应的附加肯定也算了,不知理解的对不对,
2023-01-05 17:05:59
陈诗晗老师:回复哇哦你这里是按成本和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 计入的236.4,增值税36.4,成本200
2023-01-05 17:30:51
哇哦:回复陈诗晗老师 是啊,36.4就是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280*0.13=36.4,有哪里不对吗
2023-01-05 17:43:48
陈诗晗老师:回复哇哦你这里280视同销售收入 200视通销售的成本
2023-01-05 17:54:41
哇哦:回复陈诗晗老师 是的没错,进项已经被抵了,会计做的账就是把不含税成本和视同销售的销项记入了营业外支出,如果不是这样,那怎么解释计算限额的时候不减这个税款呢,那不是错了吗
2023-01-05 18:09:29
陈诗晗老师:回复哇哦你这个题目考核的知识点是视同销售的收入和成本的调整。 不考虑限额调整。 限额是会计利润 *12%,来和你的捐赠相比较,这个捐赠 是按你调整前的计算
2023-01-05 18:37:14
哇哦:回复陈诗晗老师 我问的是税费问题?不考虑限额调整是什么意思,
2023-01-05 19:05:21
陈诗晗老师:回复哇哦税费是什么问题呢 你税费直接计入了捐赠支出 为什么要减税费呢,你税的金额计入了你的支出科目 
2023-01-05 19:31:23
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6.96w
引用 @ 失眠的宝马 发表的提问:
自产样品 所得税的处理, 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114.3 贷:库存商品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1*0.13=14.3(当110卖) 所得税处理那样品就从原来的-114.3变成调增销售费用+114.3+视同销售利润10 是这样吗? 还是不做调增销售费用114.3,就是-114.3变成不调增销售费用-114.3+视同销售利润10=104.3这样?
您好,上述业务处理,影响应纳税所得额-114.3+10-10=-114.3,但是视同销售确认收入110,即多扣除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
83楼
2023-01-05 17: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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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的宝马:回复小林老师 老师,就是说影响所得税的还是-114.3,那操作是不是 销售费用先调减14.3变成124.3,再视同销售利润10 总体=-114.3
2023-01-05 17:41:28
小林老师:回复失眠的宝马您好,是的,但顺序是先视同销售调增10,再调减10。
2023-01-05 18:06:44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1.7w
引用 @ 阳光的方盒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需要入备查账吗?
不需要。
84楼
2023-01-05 17: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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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6.29w
引用 @ 歪歪???? 发表的提问:
自产产品对外捐赠应当视同销售,视同销售中,对外捐赠(特殊情况)不确认收入,按成本计价,按售价计算增值税;2、其他情况都要按售价入账,按售价计算增值税;3、视同销售,会计上:无收入,税法上:要交税自产产品对外捐赠应当视同销售,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那么,请问什么时候按售价入账呢,比如说
你好,1.是的,捐赠按成本计价,按售价计算增值税 2.没错 3.分录没错,比如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投资这些都是按售价入账
85楼
2023-01-08 19: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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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jenny梅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和税法上的视同销售是相反的是吗?
您好,不是的,会计上的视同销售和税法上的视同销售规定是不一样而已。会计上的视同销售少于税法上的视同销售。
86楼
2023-01-08 19: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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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梅:回复王雁鸣老师 区别是什么?税法上外购的产品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是视同销售,会计上好像不是
2023-01-08 19:44:16
王雁鸣老师:回复jenny梅您好,区别如下: 一、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应用于正常销售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几乎全部视同销售,即要计算“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条例上认定的视同销售,在企业所得税法上是否视同销售而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则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起草小组编写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针对“特殊事项的确认”的有关解释中指出,凡是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则不作为销售处理;凡是货物转移到企业外部,则视同销售处理。据此不难发现增值税法规和所得税法规对于“视同销售”认定的分歧所在。至于会计上能否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则更加显得微妙。相比较而言,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这方面的认定上确实与税法、特别是与企业所得税法有相通之处。其典型事项可列举如下:   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比如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在增值税条例上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这作为会计所要反映的一种重要会计事项,自然要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尽可能准确核算企业的纳税义务(法定负债)的形成,即在会计上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另一方面,会计上对此并没有作为销售处理,而是直接按成本转账,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库存商品”等,只不过在反映纳税义务的时候要遵照增值税条例,根据货物公允价值(通常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同样,由于这类事项多属于“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也没有被视同销售。   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这一行为,会计一方面需要根据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另一方面,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其作为销售处理,即根据货物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收入),并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因为相关货物转移到企业之外的其他主体,也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按税法认定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3.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活动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项目被视同销售,因此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将其视同销售而要求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在会计上此类事项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者该项投资活动属于“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则会计上将此类投资也视同销售而相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当然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如果相关货物用于投资而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会计上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要求,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确认计量,即按照货物的原账面价值转账。这其实意味着会计上并没有将此类事项作为销售,既不确认销售收入,也无所谓结转销售成本。   4.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货物基本属于变相的销售行为,所以也几乎毫无疑问,无论是增值税条例还是企业所得税法,都将其视同销售而计算销项税额、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考虑计量属性标准的选择要求。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在会计上就把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销售,即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但在另一方面,如果该交换不具备商业实质或者双方用于交换的货物的公允价值都不能可靠计量,则此时该非货币资产交换就不应作为销售处理了,而只是按照货物账面成本转账。   5.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分配、和抵债等活动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简称分配)和偿还债务(简称抵债,包括债务重组在内)等,在增值税条例上都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同样被作为销售而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由此可见,这些内容与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类似,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保持高度吻合的地方。   二、购进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对于购进货物是否视同销售,增值税条例上有着两种鲜明的观念,即一部分被划归为视同销售项目,另一部分则被看作是不予抵扣项目。这作为增值税法规上的硬性规定,大致是根据货物是否转移到企业外部而加以划分的,其中它把用于企业员工福利的购进货物视为在“企业内部转移”,这是其与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同之处之一。到会计与这两种税收法规的异同,主要列示如下:   1.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事项属于不可抵扣事项,即在购进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不能在计算应交增值税时当作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与之相对应,会计上自然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将支付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关货物成本,否则就意味着会计在账面上“擅自”确定应纳税义务的减少。相应地,如果上述购进货物是因为改变初定的用途而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企业“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变得不能抵扣了,即需要在会计上把原来借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反向注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体现了会计对于增值税条例的“高度配合”。类似的,企业所得税法通常也不会将上述事项视同销售,不需要考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此类事项,增值税条例上并没有视同销售而只是把它们被认定为不予抵扣项目,相应地会计上也应当将为上述货物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或者在改变用途时以“进项税额转出”的形式转计人相关成本费用中去。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则把此类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至于会计在这方面的处理多少有些微妙,并存在值得争议的地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精神,这通常被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即“非货币性福利”看待,例如,《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人成本费用”。通常而言,如果企业购进货物直接马上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货物购买成本通常即为其公允价值,企业按成本转账而不确认销售收入基本无可非议。但如果购进货物的成本与公允价值有一定出入,比如某商场购进的准备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在储备一段时期后被当作非货币福利发放给职工,商品的现时公允价值与其原购买成本可能有一定出入,如果按照准则的规范精神,会计上也应当视同销售,即根据现时一般售价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根据原账面价值结转其销售成本,而且值得强调的是.在纳税事宜上,会计上并没有“发言权”.应根据增值税法规确认“进项税额转出”,而不能因为会计上可能确认了销售收入,而想当然地确认“销项税额”。   3.购进货物用于投资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中的解释一样,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都把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则需要考虑该项投资活动的结果,如果投资没有达到合并标准,或者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上就视同销售处理;如果投资形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则不被视同销售,而只能按成本予以转账。   4.购进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类似,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上都视同销售处理,至于会计上是否视同销售则需要考虑会计所采用的计量属性标准。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上将其销售处理,否则不作为销售,而按照成本转账。   5.购进货物用于分配、抵债等活动   对于这类行为,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相应事项一致,会计与增值税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基本保持完全一致,即各自均按照视同销售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综上分析,结合当前的会计和纳税实务,会计与税法在视同销售认定的异同大致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种情形:   其一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以及会计准则一般都视同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职工福利;(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分配、以及抵债等;(3)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投资;(4)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等。   其二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上视同销售而会计上并不作为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投资,(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成本模式计量的非货币资产交换、捐赠等。   其三是增值税法规视同销售,而企业所得税法和现行会计准则不视同销售的情形,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等;(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内部)免征增值税项目。
2023-01-08 20:00:37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jia jia 发表的提问:
赠送样品视同销售增值税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答:首先,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相关的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贷:库存商品借:销售费用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这是两个分录嘛为什么主营业务收入在借方,求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87楼
2023-01-08 19: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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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铭,13687899207 发表的提问:
外购产品用于给生产车间的工人做福利,是视同销售,还是确定为不视同销售,还是确认为销售,税额怎么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写呢?
你好外购不视同销售,只有自产才确认收入,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购买做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勾选不抵扣,
88楼
2023-01-09 16:38:31
全部回复
铭,13687899207:回复maize老师 销项税额不用做分录吗?
2023-01-09 17:09:51
maize老师:回复铭,13687899207这个不是视同销售情况所以不做销项税额
2023-01-09 17:22:41
铭,13687899207:回复maize老师 好的,一般是自产和委托加工物资才有视同销售的情况,如果外购送给工人做福利,就不需要交销项税额,那进项税额是不管他,还是把进项税额转出呢?
2023-01-09 17:45:51
maize老师:回复铭,13687899207是的,这个现在最新处理,是可以直接勾选不抵扣,放弃抵扣,你直接价税合计做库存商品再转福利费可以
2023-01-09 18:03:27
铭,13687899207:回复maize老师 那进项税额在分录上怎么写呢
2023-01-09 18:16:14
maize老师:回复铭,13687899207勾选不抵扣意思就是放弃抵扣,你就账上不需要做进项税额处理。
2023-01-09 18:32:00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69w
引用 @ 娇气的大地 发表的提问:
外购与自产产品的视同销售有什么区别?增值税、所得税、账务处理这三方面?
外购商品对外捐赠,增值税视同销售,有销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89楼
2023-01-09 16:50:30
全部回复
娇气的大地:回复朴老师 老师, 那所得税呢?
2023-01-09 17:22:06
朴老师:回复娇气的大地视同销售之后结转成本就可以了 按照利润缴纳
2023-01-09 17:46:05
娇气的大地:回复朴老师 做福利费的时候外购与自产产品都是视同销售,这两个处理上有什么区别?
2023-01-09 17:57:04
朴老师:回复娇气的大地同学你好 这个没啥区别 都要交所得税
2023-01-09 18:09:37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不思量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公司购买的电脑手机发给员工要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吗
你好 不是视同销售 发时不交增值税, 是进项不能抵扣 做福利费用
90楼
2023-01-09 16:59:29
全部回复
不思量:回复玲老师 那赠送给客户的礼品也是进项税不能抵扣不用交增值税吗?
2023-01-09 17:29:02
玲老师:回复不思量赠送是视同销售的 交税
2023-01-09 17: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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