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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税收处理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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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01w
引用 @ 花痴的毛衣 发表的提问:
如何理解这个括号里面矛盾的话
您好!就是说对于不重要的组成部分,集团或者集团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测试集团层面的控制有效性
61楼
2022-12-27 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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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痴的毛衣:回复丁小丁老师 又说应当由集团项目组做分析程序,括号里又说可以由组成部分来做?
2022-12-27 18:44:19
丁小丁老师:回复花痴的毛衣应当由集团或者应当由集团委托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来测试,应该这么断句比较容易理解,就是这个测试是应该做的,只是由谁来做具有选择权
2022-12-27 18:57:38
辜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7.35w
引用 @ 会计人 发表的提问:
印花税的账务处理是否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会有所不同
账务处理是一样的,没区别
62楼
2022-12-27 18: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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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5.85w
引用 @ 白开水8 发表的提问: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主要区别: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简化核算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取得投资时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的规定,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入账,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
63楼
2022-12-27 18: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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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FengQian 发表的提问:
公司代扣代缴股东与本公司签定借款利息收入的个税账务处理,采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您好,代扣时,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交税时,借;应交个人所得税,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64楼
2022-12-27 18: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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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5
解题: 0.71w
引用 @ 坚强的星月 发表的提问:
今年新发布的相关政策间、新政策与原有政策或者政策执行口径间,是否存在相冲突、相矛盾的情况?如果有,请结合具体的文件和案例详细谈一谈,由此产生的冲突或矛盾,给企业的税务处理或税务机关的征管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同学,案例呢?文件呢?你啥都没发!
65楼
2022-12-28 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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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蕾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22w
引用 @ 追逐我的明天。 发表的提问:
年数为什么是5-1 与这个每年折旧相等矛盾
你好,因为等到第二年的时候,剩余年限只有4年了。 本题是因为有减值的因素,才导致每年不相等的,如果没有减值,那么直线法每年都是相等的。
66楼
2022-12-28 18: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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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6
解题: 0.94w
引用 @ 落寞的玉米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想问一下2021最新准则下,售后回租承租方会计处理。
你好,下面有详细分析你看下 新租赁准则下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对售后租回交易进行了规范。 第五十条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第五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应当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则企业应当将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和损失。 第五十二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第98段指出,若主体(卖方兼承租人)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主体(买方兼出租人),并从买方兼出租人处租回该项资产,则卖方兼承租人和买方兼出租人均应按照第99—103 段的规定对转让合同和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第99段规定,主体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中关于确定何时满足履约义务的规定,以确定资产转让是否应作为销售该项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第100段规定,若卖方兼承租人转让资产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作为资产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要求,则:(1)卖方兼承租人应按其保留的与使用权有关的资产的原账面金额的比例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因此,卖方兼承租人应仅对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金额;(2)买方兼出租人应根据适用准则对资产的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的出租人会计要求对租赁进行处理。 第101 段规定,若资产出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等,或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赁付款额,则主体应做出如下调整以按公允价值计量销售收益:(1)低于市价的款项应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2)并且高于市价的款项应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 第102段规定,主体在按照第101 段规定计量潜在调整时,应基于以下两者中更易于确定的项目:(1)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2)以及租赁合同中付款额的现值与按租赁市价计算的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第103段规定,若卖方承租人转让资产不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作为资产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要求,则:(1)卖方兼承租人应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承租人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2)买方兼出租人不应确认被转让的资产,但应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承租人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三、新租赁准则下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示例 (一)示例的背景和分析 1.背景。主体(卖方兼承租人)以现金1 000 000元的价格向另一主体(买方兼出租人)出售一栋建筑物。交易前,该建筑物的账面成本是 500 000元。同时,卖方兼承租人与买方兼出租人签订了合同,取得了该建筑物18 年的使用权,年付款额为60 000元,于每年年末支付。卖方兼承租人与买方兼出租人将交易作为售后租回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本示例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该建筑物在销售当日的公允价值为 900 000元。卖方兼承租人可直接确定租赁内含年利率为4.5%。买方兼出租人将该建筑物的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承租人对其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分析: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如果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卖方兼承租人转让建筑物属于销售。则: 由于该建筑物的销售对价高于公允价值,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应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和损失,所以卖方兼承租人与买方兼出租人进行了调整,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销售利得。超额售价100 000元(1 000 000-900 000)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确认。 卖方兼承租人可直接确定租赁内含年利率为4.5%。年付款额现值(18 期付款额60 000 按每年4 .5% 进行折现)为729 600元,其中,100 000元与额外融资相关, 629 600元与租赁相关,分别对应18 期付款额8 223.7元(60 000×100 000/729 600)和51 776.3元(60 000×629 600/729 600)。 出租人应当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新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卖方兼承租人转让建筑物不属于销售。则: 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二)卖方兼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属于销售。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卖方兼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即349 777.8元,计算方法如下:500 000(该建筑物的账面金额)÷ 900 000(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629 600(18年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付款额现值)。 卖方兼承租人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即240 355元,计算方法如下:出售该建筑物的利得为400 000元(900 000-500 000),其中,279 822.2元(400 000÷900 000×629 600)与卖方兼承租人保留的该建筑物使用权相关;120 177.8 元[400 000 ÷900 000 ×(900 000–629 600)]与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相关。 在租赁期开始日,卖方兼出租人对该交易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 000 贷:固定资产 500 000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0 使用权资产 349 777.8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 000.0 长期应付款 729 600.0 资产处置损益 120 177.8 第一年年末:卖方兼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 (729 600×4.5%)32 832 长期应付款 27 168 贷:银行存款 60 000 借:制造费用等 (349 777.8/18)19 432.1 贷:累计折旧 19 432.1 第二年年末,卖方兼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729 600-27 168)×4.5%]31 609.44 长期应付款 28 390.56 贷:银行存款 60 000.00 借:制造费用等 (349 777.8/18)19 432.1 贷:累计折旧 19 432.1 以后16年以此类推。 2.不属于销售。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二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该示例中售后租回交易不属于销售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收到的款项确认为长期应付款,且承租人每年年末偿还60 000元。适用利率计算如下: 1 000 000=60 000×(P/A,i,18) (P/A,i,18)=16.667 (P/A,1%,18)=16.3983 (P/A,0.8%,18)=16.702 插值法求出i=0.8232%。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出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长期应付款 1 000 000 第1年年末: 借:财务费用 (1 000 000×0.8232%)8 232 长期应付款 51 768 贷:银行存款 60 000 第2年年末: 借:财务费用[(1 000 000-51 768)×0.8232%]7 805.8 长期应付款 52 194.2 贷:银行存款 60 000 第3年至第17年以此类推,最后一年倒挤。 (三)买方兼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属于销售。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出租人应当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买方兼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如下。 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 900 000 长期应收款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第1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60 000.0 贷:租赁收入 51 776.3 财务费用 (100 000×4.5%)4 500.0 长期应收款 (8 223.7-4 500)3 723.7 第2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租赁收入 51 776.3 财务费用[(100 000-3 723.7)×4.5%]4 332.4 长期应收款 (8 223.7-4 332.4)3 891.3 第3年至第17年以此类推,最后一年倒挤。 2.不属于销售。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二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如下。 支付购买款时: 借:长期应收款 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第1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财务费用 8 232 长期应收款 51 768 第2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60 000.0 贷:财务费用 7 805.8 长期应收款 52 194.2 第3年至第17年以此类推,最后一年倒挤。 四、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实务中对于售后回租交易是否属于销售的判断是一大重点。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如果售后回租交易属于销售,承租人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而不是全额确认出售资产的利得或损失),且承租人按出售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确认使用权资产(而不是按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使用权资产)。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则承租人将收到出售价款确认金融负债,出租人将支付的价款确认为金融资产。 如果售后回租交易属于销售,会计处理的关键是计算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和计入利得的金额。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中未租回的部分为承租人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的部分,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上例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400 000元(900 000-500 000),该40万元差额中未租回部分的比例为(900 000-629 600)/900 000,所以确认的利得为120 177.8元[400 000×(900 000-629 600)/900 000]。使用权资产根据出售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因为使用权资产是承租人出售资产交易中出售后又租回的部分,该部分权利在承租人手里,未发生转移,所以仍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示例中售后租回的资产原账面价值为500 000元,出售后又租回的比例为629 600/900 000,所以承租人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结果为500 000×629 600/900 000=349 777.8(元)。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0 使用权资产 349 777.8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 000.0 长期应付款 729 600.0 资产处置损益 120 177.8 有人对上述分录不理解为什么借贷相等,在这里解释如下: 首先借方银行存款100万元等于公允价值90万元加上10万元,未来付款额的现值为729 600元,729 600元中有10万元属于承租人因多卖了10万元,而后租回时又多付的10万元。所以729 600元拆分为10万元加上629 600元,因此借方10万元和贷方10万元借贷相等。也就是如果承租人将该资产卖给出租人90万元的话,那么租回后未来付款额的现值应为629 600元。 第二步,将借方银行存款90万元拆成50万元的账面价值加上40万元,该50万元的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清理50万元,借贷相等。 第三步,将借方银行存款中经第二步拆分后剩余的40万元拆成400 000×629 600/900 000和400 000×(900 000-629 600)/900 000两部分,贷方资产处置损益为400 000×(900 000-629 600)/900 000。所以借方银行存款金额中的400 000×(900 000-629 600)/900 000与贷方资产处置损益借贷相等。 第四步,将借方银行存款中经第三步拆分后剩余的400 000×629 600/900 000和借方使用权资产500 000×629 600/900 000相加,得到629 600元与长期应付款中扣除10万元后的629 600元借贷相等。
67楼
2022-12-28 18: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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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may 发表的提问:
如何理解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客观性”和“相关性”?它们之间存在什么矛盾?
1、 可靠性(客观性)是指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及偏差并能忠实反映它意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的质量。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应该是准确的、不偏不倚的。 2、相关性是指与决策有关、具有改变决策的能力。也就是说,具有相关性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会影响其使用者的决策行为。 3、虽然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两项重要的质量特征,但是两者之间并不是总保持一致的。在某些情况下,或者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很好,但可靠性较差;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很好,但相关性又较差。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观认为:在非理想环境下,编制一份既具有完全相关性又具有完全可靠性的财务报告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在可靠性和相关性之间进行权衡。
68楼
2023-01-02 10: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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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瓊????玖 发表的提问: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不是就是适用与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与一般纳税人,可以这么理解吗?
不是,这个是看业务复杂程度,和规模,上市公司必须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别的没有要求,一般复杂这个使用企业,不复杂选择小准则
69楼
2023-01-02 10: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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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qquser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有整理好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对比吗?公司新设立如何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
你好 一般中小企业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即可; 区别的话: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比较少 一般都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如果你们是上市公司的或者集团公司的有对外融资业务 就用企业会计准则 ;;两者之间区别主要是企业准则核算的细致,小企业准则主要是相对业务这方面简单些
70楼
2023-01-02 11: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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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知秋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0.02w
引用 @ 甜甜的大米 发表的提问: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遇到跨年销售退回 会计准则上要求追溯调整 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冲减当期损益 我实际没有操作过 今年遇到两家这样的 都是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我直接冲减当期收入 财务处理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未来适用法 这样税务与财务基本没有差别 这样操作没有错吧
销售退回都是冲减当期收入,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致的。日后事项期间调整报告年度收入。
71楼
2023-01-02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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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0
解题: 0.64w
引用 @ 家有一宝 发表的提问: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帐务处理有哪些大的不同?
大致差不多,就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提存货跌价准备,发生损失时,直接冲减资产,不提减值准备;盘盈存货实现的存货计入营业外收;全部采用直线法摊销;不涉及资本化的问题。VIP课件中有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
72楼
2023-01-03 17: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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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冬天的雪 发表的提问:
做账到底是按会计准则处理,还是按税法来做?因为税法和会计准则对同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方式不一样
您好,做账要会计准则和税法结合处理,税法有要求的,尽量按税法处理,税法没有要求的尽量按会计准则处理。
73楼
2023-01-03 18: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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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13w
引用 @ 咯吱咯吱 发表的提问:
这两句话不矛盾吗?所以坏账准备的贷方应该是什么
您好。这两句并不矛盾。因为我们计算出的是应有余额。 期末计算出的坏账准备总额大于计提前的坏账准备余额,证明提少了,所以要补提。记在贷方。
74楼
2023-01-03 18: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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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老师:回复咯吱咯吱企业在提取坏账准备时,应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1)如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2)如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作相反会计分录,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账户。
2023-01-03 19:34:39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32w
引用 @ 真真^o^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增值税专用发票360天认证与权责发生制矛盾吗?
您好 现在取消了专票认证期间 增值税专用发票360天认证与权责发生制不矛盾 不认证您可以先入账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都在账上体现了
75楼
2023-01-04 17:37:15
全部回复
真真^o^:回复bamboo老师 谢谢甘老师。
2023-01-04 18:07:26
真真^o^:回复bamboo老师 就上次的这个房租问题,我在请教一下老师,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需要专项申报吗?
2023-01-04 18:21:07
bamboo老师:回复真真^o^这个问题我没有回复结束?
2023-01-04 18:46:24
真真^o^:回复bamboo老师 因为去年5月—-12月房租2万多块钱,影响了企业所得税预缴。
2023-01-04 19:14:01
真真^o^:回复bamboo老师 是回复了的,只是我没问到需要专项申报?
2023-01-04 19:33:12
bamboo老师:回复真真^o^19年的 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 不需要
2023-01-04 20:02:24
真真^o^:回复bamboo老师 好,谢谢甘老师
2023-01-04 20:13:28
bamboo老师:回复真真^o^不用谢 希望能帮到您 祝您工作顺利 生活愉快
2023-01-04 20: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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