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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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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蒙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4.95
解题: 0.37w
引用 @ 燕青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要交些什么税!这些税都要如何计算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695812396807569708.html 希望这个链接能够帮助你。
196楼
2023-03-07 1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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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2w
引用 @ 安晴 发表的提问:
请问建筑企业的会计与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所学的内容会有交叉的地方吗?如果在建筑企业做会计的能否胜任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工作呢
你好,基本上没有交叉,有很大区别的
197楼
2023-03-08 16: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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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安兔子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打了口井,请问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你好,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成本
198楼
2023-03-08 16: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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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兔子:回复庄老师 房地产开发有工程施工科目吗?
2023-03-08 17:11:42
庄老师:回复安兔子你好,房地产自已的项目计入开发支出--间接成本,
2023-03-08 17:24:51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涵涵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按季度还是按月?
你好同学,一般是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次月,否则从合同签订时间的次月 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单位税额也是指每年每平方应纳的税款,一般每年分两次缴纳,各省规定不尽相同,是一年之内都得交清。
199楼
2023-03-08 1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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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涵:回复王超老师 那从房屋出售开出销售发票的次月就可以不再交土地使用税
2023-03-08 17:50:21
王超老师:回复涵涵你好同学,不是的,需要你们将所有房屋都出售完毕,才停止缴纳的
2023-03-08 18:07:39
种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4.90
解题: 0.22w
引用 @ 拾穗人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有专门的文件政策吗?多少号文件?
这个没有的,同学,会计核算是按同一的要求的,会计准则就是财务部发布的
200楼
2023-03-12 18: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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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人:回复种老师 哪房地产行业核算的成本核算科目设置依据是什么呢?是准则规定还是?成本归集和分配的原理是哪个政策或文件或准则呢?谢谢
2023-03-12 19:09:13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一家房地产企业的新会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现在开发企业承建的都是高层楼房,他是卖一户减一户的面积,也就是卖的快土地使用税缴纳的越少,但是每一户所占的土地面积是否和容积率有关,具体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另外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减免如何?
您好,请参考,谢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虽只规定纳税义务时间,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是经国土部门确定有关单位组织测定的。所以在申报时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申报缴纳。   2、注意免税土地面积和扣除时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1988]015号)和《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1989]140号)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物业用房以及在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符合免税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或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对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相关项目所占用的土地应在建成交付使用时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应按实际占用面积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规定交付土地时间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3、注意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及计算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房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明确了购置新建房品房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对应的也就是说作为出售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的终止,因为对同一块地是不能重复征税的。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对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理解也应为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合同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应以交付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如果合同未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这样纳税起始日和终止日衔接一致,避免重复纳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个开发项目在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随着房产的不断销售,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到商品房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就要注意计算方法,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月比例扣除法较为合理。   即本月应纳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月单位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免税占地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分摊面积以合同规定交付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统计);月单位税额=年应纳税额÷12;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建筑面积÷可售建筑总面积)。
201楼
2023-03-12 18: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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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柠檬树 发表的提问:
地产行业实务问题:房产开发企业申报土地使用税时,哪些可以计入核减的面积?是已开售房发票面积,还是已实际办理产权证的面积,还是其他?
你好!这个看当地税务局的核定。一般都是按办理产权的面积
202楼
2023-03-12 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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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淡淡的舞蹈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开企业会计制度备案成本核算方法选什么
你好;看你们实际 ;这个是自己根据企业来选择的。 比如可以选择全月一次平均法
203楼
2023-03-12 1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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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1.25w
引用 @ 北斗星的爱 发表的提问:
请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使用税有哪几种方法?
你好!房地产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 一 ) 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计税起始时间 开发阶段的计税起始时间,应当结合以下两个文件进行判断。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 新征用的土地, 依照下列规 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 使用税 ;(2) 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06]186 号 )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合同未 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二 ) 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1. 总计税面积的确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开征的计税依据, 应依据下面两个 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 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国税 地字 [1988]015 号 ) 第六条: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尚未组织测量, 但纳税人持有 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 尚未核发土地使 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 一 ) 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计税起始时间 开发阶段的计税起始时间,应当结合以下两个文件进行判断。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 新征用的土地, 依照下列规 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 使用税 ;(2) 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06]186 号 )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合同未 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二 ) 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1. 总计税面积的确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开征的计税依据, 应依据下面两个 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 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国税 地字 [1988]015 号 ) 第六条: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尚未组织测量, 但纳税人持有 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 尚未核发土地使 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204楼
2023-03-13 16: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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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的爱:回复陈静老师 土地使用税 (总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开发项目房屋总 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年税额 如果按实际占地的建筑面积,再按楼层来分摊核算会不会少交税呢
2023-03-13 17:12:23
陈静老师:回复北斗星的爱你好!不会,按实际占地的建筑面积来算就行。
2023-03-13 17:34:04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春暖花开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一年支付的天然入哪个会计科目,
您好,这个天然气是用到哪里的?
205楼
2023-03-13 16: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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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89w
引用 @ 奋斗青年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装修售楼部买的瓷砖会计分录
你好,自己的房屋吗?是的话可以入在建工程
206楼
2023-03-13 17: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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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36w
引用 @ 大力的石头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哪里有写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制度吗
直接可以网上下载,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改写。
207楼
2023-03-14 16:35:42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7w
引用 @ 乘风破浪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否计入开发成本加计20%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产,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20%的基数包括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208楼
2023-03-14 16:52:55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菁菁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我收到一张汇算清缴交企业所得税565424.98 的税单,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好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9楼
2023-03-14 16: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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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回复玲老师 谢谢老师!
2023-03-14 17:29:03
玲老师:回复菁菁不客气,如果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不清楚的还可以继续 追问!!
2023-03-14 17:47:40
焦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3w
引用 @ wangvlti 发表的提问:
您好,房地产开发企业把在建工程例入存货核算是啥意思?有什么依据有没?
因为在建工程对于 房地产开发企业 而言,属于它的存货,建好就用来出售。你可以根据存货的定义来理解。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 持有以备出售 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10楼
2023-03-15 16: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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