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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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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请问房地产开发公司用金蝶建立账套时,应该使用什么行业的呢?因为税务备案的时候选了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新会计准则可供选择。我到底选“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选“新会计准则”?
你好  ;你们金蝶里面没有新收入准则 与会计准则这个吗? 你找金蝶售后问下。 正常是有的  
151楼
2023-07-11 19: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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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_^~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产,税务票种核定哪种发票?
你好,因为购买方通常是个人,所以税务票种核定主要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152楼
2023-07-11 19:39:00
全部回复
~^_^~:回复邹老师 一般票种核定几联次发票?
2023-07-11 20:04:42
邹老师:回复~^_^~你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就是两联的
2023-07-11 20:20:51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小关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可以减除的费用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加计扣除?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153楼
2023-07-12 18: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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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关:回复QQ老师 计算增值额时可以扣除日常的三费吗?
2023-07-12 19:24:39
QQ老师:回复小关你好!不在上边规定范围内的是不可以扣除的。
2023-07-12 19:50:02
武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3
解题: 0.73w
引用 @ 高大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我们是房地产企业,按楼号用移动加权算开发产品销售成本怎么核算?
你有会计软件吗,同学
154楼
2023-07-12 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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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廖丹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哈,我从未从事过房地产行业的会计,目前有一家房地产企业,新到一家公司,心里没有方向感,我该注意些什么问题,我第一天去该做些什么?谢谢老师!
我也不清楚是内帐还是外账,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单据,因为我要11月1日才过去报道。心里没有谱。从没接触过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工作。
155楼
2023-07-12 1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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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丹:回复邹老师 我也不清楚是内帐还是外账,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单据,因为我要11月1日才过去报道。心里没有谱。从没接触过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工作。
2023-07-12 19:29:01
邹老师:回复廖丹你好,如果没有接触过,一般会有主管人员带领熟悉相关业务的
2023-07-12 19:40:22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wo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外请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的费用会计分录?
你好,请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的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156楼
2023-07-12 19: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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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生产型企业外购成品可以自己出口退税吗?
您好!公司有进出口权限就可以。
157楼
2023-07-12 19: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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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看清所以看轻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房地产企业买别墅赠送地下面积和车位,这块在土增清算时要如何处理呢?
你好,同学。 你这里是在销售的时候,赠送的面积 和车位 一起作为销售部分进行清算 处理。
158楼
2023-07-16 20: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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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阿磊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在城建局报工程量具体指的报什么?请老师说细点,主要是没有做过房地产会计,想了解细点。
工程报量是每月申报的工程量进度和数值。应该是工程部门提供的。 建安企业要根据工程量完成的多少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工程收入和成本的结转。
159楼
2023-07-16 20: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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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奋斗青年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土地公证费会计分录?
借记”开发成本——XX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土地公证费“,贷记银行存款
160楼
2023-07-16 21: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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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49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厂房15年底就建成了 现在要核定房产税 听说要算地价的 那公司的土地原值300多万 政府优惠后只付了97万 那房产税核算基础是厂房原值加实际支付的地价吗
您好,是的,根据以下文件的规定,要加上实际支付的地价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如果土地单独记入无形资产的,一般不计入房产原值交房产税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161楼
2023-07-16 2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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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谢谢老师耐心讲解,我已经把土地记入无形资产了,就怕税局不同意
2023-07-16 22:16:34
蜜: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第一次收到外地项目拿回来的完税证明,我要怎么做帐,报表,程序是否这样,先按照预交税款基数,开工程服务发票,2,根据完税证明,计提,并缴纳税款,3,这个税是6.30日交的,那么,就报6月份帐的时候,增值税在表二体现,所得税在季报表体现,附加税预交的做费用
2023-07-16 22:38:58
王雁鸣老师:回复您好,不客气,是的,有这种可能的。您酌情处理吧。
2023-07-16 22:50:47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1w
引用 @ yi平 发表的提问:
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房屋 可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吗?为什么
同学你好 对的 这个可以的
162楼
2023-07-17 18: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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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老师
职称:会计师
5.00
解题: 0.01w
引用 @ 小丽坤 发表的提问:
老师咨询您个事,我们是房地产企业,我们现在有个问题是税已经交了但是还没有开票,还有就是那个盘已经清算,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你好,对于多交的税金是可以申请退税的
163楼
2023-07-17 18: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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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北极雪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拆迁安置户拆一赔一上房,增值税怎么计算?
您好,以拆迁还建的房产,作为房地产开发方,在销售不动产计税营业额的确定上,应当区分三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原地还建。被拆迁方还建房产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仍为被拆迁方原有土地使用权一部分的。如:某开发商与被拆迁方协议:所开发的商品房的一楼门面房全部归被拆迁方所有,二楼以上为开发商所有。那么一楼门面房就应视同开发商销售给拆迁方的不动产,在核定销售不动产计税营业额时,不应当按一楼门面房的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作为计税营业额,因为公允价值中是包括一楼门面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内,而作为开发方与被拆迁方之间并不存在:被拆迁方先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被拆迁方的这一过程,对被拆迁户还建的这一部分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其土地使用权仍为被拆迁户所有;也不应当按所还建的建筑物的公允许价值确定,因为其销售取得的经济利益并非是其建筑物。房地产开发方取得的经济利益为被拆迁方的房产,所以,应当按被拆迁方房产的公允许价值确定其增值税的计税营业额。   第二种情况:易地还建。被拆迁方所还建的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被拆迁方原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之间不存在任何联系的。如开发商与被拆迁方协议:按原住房面积1:1.15的比例还建。房屋被全面拆除并重新规划新建。那么被拆迁户还建的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其原有房产所拥有权不存在任何的联系,作为开发商为取得被拆迁土地使用权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仅就是建筑房屋的成本,还包括另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也就是说开发方与被拆迁方还存在着以土地使用权换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所以,对此还建的房产应当按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中就包含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内)作为开发方销售不动产的计税营业额。   第三种情况:按质作价互找差价。如果除还建的房产之外,另有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交易的,则计算计税营业额时:对开发方另外收取房屋补价的,应当一并作为计税营业额;对开发方支付给被拆迁方房产补价的,应当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总是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按销售与购买两笔业务处理。在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应当按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换入的拆迁户的非货币性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如能提供真实合法凭证(合同、发票等),可以按照配比原则,分配计入各成本对象中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拆迁还建房产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事业的回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的当月。   3.印花税   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拆迁还建交易中,虽然房地产开发方与被拆迁方只签订了一次合同,但实质上是发生了两次产权交易:对被拆迁方将原有房产转让给开发方,发生了产权转移行为,应当按产权转移书据的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同时,开发方产针所开发的房产销售给被拆迁方,虽然并未办理产权手续,但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是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4.契税   根据契税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的行为应当缴纳契税。但在契税的计税依据上,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所谓土地使用权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对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对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对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的,交换价格不相等的,同样是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对交换价格相等的,同样是由征契税。由此,对拆迁还建房产,如果开发方除还建的房产外,另外向被拆迁户支付了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开发方应当就另外支付的部分按规定的税率缴纳契税;如果开发方与被拆迁户纯粹是以房换房(或以地换房),双方互不找差价的,则不缴纳契税;如果开发方只是给予被拆迁户补尝费,即不存在还建房产的,则开发方应当按所支付给被拆迁户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适用税率缴纳契税。   5.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以房换地,应视同销售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屋销售收入按公允价值计算。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税基,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是,首先以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求得增值额;再以增值额同扣除项目相比,其比值为土地增值率;然后根据土地增值率的高低确定适用税率,用增值额和适用税率相乘,求得应纳税额。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不超过5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超过50%-1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40%;超过100%-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50%;超过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60%。
164楼
2023-07-17 18:49:06
全部回复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学堂用户_ph599698 发表的提问:
下列房地产交易行为中,应当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2016年) A.县城居民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屋(经税务机关核实) B.非营利的慈善组织将合作建造的房屋转让 C.房地产公司出租高档住宅 D.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
B.非营利的慈善组织将合作建造的房屋转让
165楼
2023-07-17 19: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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