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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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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11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房产税和土地税什么情况下会核定?一般企业需要核定么…需要交么
你好,房产税:拥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11楼
2023-08-09 17: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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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月月老师 那如果只是交房租费?这个不用交房产和土地税吧?
2023-08-09 18:06:24
月月老师:回复你好,产权证是你的吗
2023-08-09 18:26:34
:回复月月老师 不是,我只是租别人的房子
2023-08-09 18:37:22
月月老师:回复你好,你不需要缴纳土地税和房产税。
2023-08-09 18:58:56
:回复月月老师 老师,房租是计入管理费用吧?
2023-08-09 19:21:04
:回复月月老师 我们家是造价工程咨询的,有部分成本是别人介绍业务,然后我们付给他们佣金…这部分我应该怎么做账呢?需要取得什么相关资料呢
2023-08-09 19:39:55
月月老师:回复你好,房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房租。佣金取得发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服务费。
2023-08-09 20:04:11
:回复月月老师 佣金也能取得发票么?可是对方可能是个人比如就是认识人正好有活介绍给我们…但是他怎么能给我们开发票呢
2023-08-09 20:18:22
月月老师:回复你好,可以开劳务费。
2023-08-09 20:34:52
:回复月月老师 劳务费是怎么开的?个人可以开?
2023-08-09 20:49:22
月月老师:回复你好,劳务费可以个人去税务局开。佣金大概一个月有多少钱。
2023-08-09 21:09:58
:回复月月老师 喔喔,个人可以去税务局开呀,一月大约一万左右
2023-08-09 21:20:39
月月老师:回复你好,可以去开的。就是要有个税。
2023-08-09 21:31:29
:回复月月老师 喔喔,任务一个单位有佣金都可以这么处理的是吧?
2023-08-09 21:50:42
月月老师:回复你好,都可以这样处理的。
2023-08-09 22:10:59
:回复月月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8-09 22:35:13
月月老师:回复不客气,麻烦给个五星好评,谢谢了。
2023-08-09 22:50:18
玲子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4
解题: 0.25w
引用 @ 眼睛大的小鸭子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我想学习房地产中介 会计实务
你好,,建议你学习下实务课堂的课程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满意,请给予好评,谢谢!
212楼
2023-08-09 17:58:24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Daisy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之前的营业税怎么缴纳?计算口径是什么?
不动产销售额*5%
213楼
2023-08-09 18:21:06
全部回复
Daisy:回复邹老师 请问不动产销售额是合同价吗?
2023-08-09 18:42:16
邹老师:回复Daisy你好,是 的
2023-08-09 18:56:58
老刘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88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老师,想请问一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都可以核算哪些
和其他的行业是一样。
214楼
2023-08-09 18: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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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心静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会计实操的行业中有实行售价金额核算法核算成本的企业吗?想看看这种核算方法的账务处理
暂时没有这种实操课程
215楼
2023-08-10 17: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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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彼岸流觞 发表的提问:
以前没接触过房地产企业,现在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想咨询下房地产企业开票都是按实际收到的销售款开票吗?价格卖的比较高,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算的增值率过大,在开票方面能筹划吗
一、不一定按照实际收到的销售款开票,没有实际收到销售款也可以开具发票的。 二、筹划方法您参考一下: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一批普通标准住宅,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为2070万元。该项目的增值额为:2500-2070=430(万元);该项目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比例为:430÷2070=20.77%。根据税法规定,应当按照30%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430×30%=129(万元)。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分析:如果该企业能够将销售收入降低为2480万元,则该项目的增值额为:2480-2070=410(万元);该项目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比例为:410÷2070=19.81%。增值率没有超过20%,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该企业降低销售收入20万元,少缴土地增值税129万元,增加税前利润109万元。 (二)利息支付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需要利用大量贷款,其中涉及利息的支出,关于利息支出的扣除,我国税法规定了一些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里的(一)项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这里的(二)项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房地产企业贷款利息扣除的限额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限度内据实扣除;另一种是与其他费用一起按税法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以内扣除。这两种扣除方式就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可以根据两种计算方法所能扣除的费用的不同而决定具体采用哪种扣除方法。 例如:某房地产企业开发一处房地产,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1000万元,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花费1200万元,财务费用中可以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的利息支出为200万元,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请确定该企业是否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解析:如果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则该企业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1000+1200)×10%=220(万元);如果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该企业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200+(1000+1200)×5%=310(万元)。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是有利的选择。 (三)代收费用处理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的规定,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企业是否将该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对于企业的增值额不会产生影响,但是会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总成本,也就会影响房地产的增值率,进而影响土地增值税的数额。由此,企业利用这一规定可以进行纳税筹划。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套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费用300万元,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为8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100万元,转让房地产税费为140万元,房地产出售价格为2500万元。为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代收各种费用为100万元。现在需要确定该企业是单独收取该项费用,还是并入房价收取该费用? 解析:如果将该费用单独收取,该房地产可扣除费用为:300+800+100+(300+800)×20%+140=1560(万元),增值额为:2500-1560=940(万元),增值率为:940÷1560=60.25%,应纳土地增值税:940×40%-1560×5%=298(万元)。 如果将该费用计入房价,该房地产可扣除费用为:300+800+100+(300+800)×20%+140+100=1660(万元),增值额为:2500+100-1660=940(万元),增值率为:940÷1660=56.62%,应纳土地增值税:940×40%-1660×5%=293(万元)。该纳税筹划减轻土地增值税负担:298-293=5(万元)。 (四)通过增加扣除项目进行纳税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栋普通标准住宅,房屋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8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0÷800=25%。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200×30%=60(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00-60-50-5=85(万元)。请提出该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 分析: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200万元,房屋售价增加至12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10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0÷1000=20%,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200×5%=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0×10%=6(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200-1000-60-6=134(万元)。该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134-85=49(万元)。 (五)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对土地增值税规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创造条件,通过享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土地增值税的法定减免税项目如下: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法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地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2008年11月1日起,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六)通过两次销售房地产进行纳税筹划 房地产销售所负担的税收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土地增值税是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因此,如果有可能分解房地产销售的价格,从而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则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就可以大大降低。由于很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简单装修,因此,可以从简单装修上做文章,将其作为单独的业务独立核算,这样就可以通过两次销售房地产进行纳税筹划。 下面举个例子来帮助大家分析一下。 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出售一栋房屋,房屋总售价为1000万元,该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并安装了简单必备设施。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该房地产开发业务允许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增值额为6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率为:600÷400=150%。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0条的规定,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因此,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应该缴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10%=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400-240-50-5=305(万元)。请提出该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 分析: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房屋的出售分为两个合同,第一个合同为房屋出售合同,不包括装修费用,房屋出售价格为7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300万元。第二个合同为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用3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100万元。则土地增值率为400÷300=133%。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400×50%-300×15%=155(万元),营业税:700×5%=3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5×10%=3.5(万元)。装修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300×3%=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10%=0.9(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700-300-155-35-3.5+300-100-9-0.9=396.6(万元)。经过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收负担:396.6-305=91.6(万元)。
216楼
2023-08-10 17: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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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在做土增税清算的时候,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车库门市等要分别计算缴纳土增税吗?可不可以把非普通住宅、车库门市合并到一起计算缴纳土增税?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按多少面积区分?
1,是呢 2,他是这样的,因为你不同的那个销售的品种,它的销售单价是不一样的,还有就是你在算出那个扣除成本的时候,是按照可售面积来分摊的,所以说这里一般是分别计算的。 3,这个按你的可售面积来进行区分。
217楼
2023-08-10 17: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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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er--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腼腆的路灯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交所得税计算
您好,预交所得税=预收款*预计利润率*所得税率
218楼
2023-08-10 18:14:55
全部回复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四季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会计都涉及哪些?一个楼盘算业务大吗
你好,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1、增值税:税率9%。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增值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6、所得税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4)所得税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房产税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9、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19楼
2023-08-10 18:41:59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1w
引用 @ 晓敏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帮我发个房地产企业清算流程?谢谢
同学你好 (一)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办理清算土地增值税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适用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新办法。    (二)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纳税人初始填报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对象,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工程又有其他商品房工程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三)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手续时应在报送有关资料的同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标准格式见附件1)。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1)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 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在整个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达到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85%(含)以上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发现问题后,认为需要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五)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未出售前先自用或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再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凡符合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应在9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税款申请,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见附件2),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即可办理竣工清算税款手续。    (七)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见附件3)并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接到《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报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在90日内办理清算税款手续。    (八)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清税项目资料,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见附件4)。须提交的有关资料如下:    1、项目竣工清算报表,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损益表、主要开发产品(工程)销售明细表、已完工开发项目成本表)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清算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5、能够按清算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借款合同。    6、销售商品房有关证明资料,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的形式 ,内容包含:销售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用途等。    7、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清算项目的销售许可证。    9、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10、《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1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12、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九)纳税人应准确、据实填写各类清算申报表和相关表格;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进行清算鉴证的,在《鉴证报告》中应详细列举清算项目的收入、扣除项目和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鉴证信息。    (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见附件5)交纳税人转入审核程序。对纳税人提交的清税资料不完整、《鉴证报告》内容不规范、审计事项情况不清楚的,应退回纳税人重新修改《鉴证报告》或补充资料,并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通知书》(见附件6)交纳税人,待清算资料补充完整后,重新办理税款清算手续。    (十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清算申请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不含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的补正资料时间。    (十二)对于清算项目销售收入的确定,是指销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用于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所有权属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取得其收入确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当期同类区域、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核定。    对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无法提供收入资料或提供收入资料不实造成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收入确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上述方法的市场价格核定。    (十三)对清算项目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应按实际发生额确认扣除;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各项预提(或应付)费用不得包括在扣除项目金额中。    (十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清算项目扣除项目金额的合法有效凭证,方可据实扣除项目金额的范围如下: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费用、耕地占用税、拆迁地上地下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费用、解决拆迁户住房和安置被拆迁者工作的安置及补偿费用等支出。    3、纳税人在销售房地产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十五)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对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核定办法扣除:    1、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2、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3、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4、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5、对于四项费用每平方米建安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金额,又无正当理由的。    (十六)对于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扣除范围确认,以房地产开发中必须建造、但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事业设施所发生的支出确定。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事业设施主要是指:物业办公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居委会、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邮电通讯、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由于各开发项目配套设施情况不同,必须先确定允许扣除的配套设施面积后再计算分摊。    对于成片开发分期清算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在先期清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分摊。    对于后期清算时实际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分摊比例大于前期的金额时,允许在整体项目全部清算时,按照整体项目重新进行调整分摊。    (十七)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扣除的确定,凡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中能够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    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或提供金融机构利息证明的,利息不能单独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采用按率扣除的方法,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进行计算扣除。    (十八)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要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认真查验和审核清算企业报送的《鉴证报告》内容及相关资料,在审查清算项目过程中因鉴证事项或其他问题需要纳税人进一步补充与清算项目相关的证明资料时,决定暂停清算,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止核准通知书》(见附件7),待纳税人重新补充证明资料后,再办理税款清算手续。对纳税人不能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提交补正材料的,应将清算项目资料移交给税务稽查部门,由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工作。    (十九)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过清算审核后,对清算项目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应将全部资料移交纳税评估部门进行清算评估工作,经过纳税评估后,决定对纳税人申请的清税项目不予核准,需转入检查程序进行检查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见附件8)送达纳税人,并将全部清税资料移交稽查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稽查检查工作。    (二十)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清算项目审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应将全部资料移交纳税评估或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工作。    1、纳税人办理清税时,报送的《鉴证报告》内容不规范,退回重报后,《鉴证报告》仍不符合要求的;    2、纳税人办理清税时,提供《鉴证报告》需要退税的;    3、纳税人未按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预缴税款的。    (二十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清算审核、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确定的销售收入进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财务帐簿未设置的;或虽设置财务帐簿,但帐目混乱,销售收入、成本材料凭证残缺不齐,难以确定销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2、擅自销毁帐簿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清算的;    4、纳税人未如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十二)对清算项目通过审核后,需要进行核定征收的;或通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评估或稽查检查需要进行核定征收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见附件9)送达纳税人。    (二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鉴证业务,可由纳税人委托具有主管部门批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    (二十四)中介机构对清算项目的总体基本情况、不同用途的面积划分情况、所涉及的销售收入、成本及费用等情况进行鉴证并说明情况。中介机构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鉴证报告》范本和内容对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供税务部门参考,并接受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清算项目鉴证工作底稿的查验核实工作。    (二十五)对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退回后,仍未达到清算要求的,将不允许再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工作。    (二十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存在未及时、如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提供虚假纳税资料、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七)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中,一经发现中介机构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出具虚假鉴证报告,造成纳税人少缴、未缴土地增值税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对违纪单位进行通报,凡对被通报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时均不予认可。    (二十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附件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附件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    附件三:《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附件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    附件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    附件六:《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通知书》    附件七:《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止核准通知书》    附件八:《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    附件九:《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二、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新规定    (一)此规定适用于对商品住宅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的金额标准核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扣除:    1、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2、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3、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4、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5、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商品住宅单位面积建安造价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对于高层商品住宅(7层以上)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263元;多层商品住宅(7层及以下)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560元。    (四)对于不同竣工年代的商品住宅项目,可以按照《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年度修正系数表》进行相应系数修正。    (五)核定四项成本应先将清税项目的高层与多层房屋分别对照适用的核定建安造价金额,确定四项成本的扣除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核定扣除的四项成本=建安造价×清算建筑面积×年度修正系数    (六)本规定中单位面积建安造价金额和年度修正系数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标准,结合专家经验和市场状况制订,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220楼
2023-08-16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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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0.41w
引用 @ 优雅的柚子 发表的提问:
 老师,问一下,房地产企业收到的专票如果备注栏没有备注项目名称及地址的,在清算的时候是不是需要把这部分发票给踢除
您好,是的,是这个意思的,需要踢掉
221楼
2023-08-16 18: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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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4.97
解题: 19.92w
引用 @ rainbow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后,项目发生的维修丶费用怎么处理?土增清算时可以扣除吗?
根据这个案例里边的分析酌情处理https://www.shui5.cn/article/9a/69311.html
222楼
2023-08-16 18: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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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马(慧馨)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的样板间缴纳房产税,原值怎样计算,
你好,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自装修完毕之日起的次月起至样板间出售时,都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基础应包括:土地成本、开发成本、样板间的装修费用(不含可移动的部分)。
223楼
2023-08-17 17: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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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孤傲王者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当月土地使用税怎样计算
根据土地面积乘以当地缴费标准即可
224楼
2023-08-17 17: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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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傲王者:回复袁老师 那不是还要减去已售房子的面积吗
2023-08-17 17:42:43
孤傲王者:回复袁老师 月单位税额怎样计算?年应纳税额指的是那个税额,数据从那计算出
2023-08-17 18:08:10
袁老师:回复孤傲王者如果已售他们自己交了,可以减去,这个除以12即可
2023-08-17 18:27:39
孤傲王者:回复袁老师 售出的土地使用税是怎样计算的。
2023-08-17 18:44:04
袁老师:回复孤傲王者一样的啊
2023-08-17 19:03:56
武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3
解题: 0.73w
引用 @ 逐光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缴怎么计算
按国家核算的一个收入率乘以你的成本之后算出来
225楼
2023-08-17 17: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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